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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車禍感覺對方想敲詐,請給我建議


poltergeist wrote:
當時的情況就是圖片畫的那樣


啥米 ?!
這樣還要賠 ? 賠啥, 沒先開扁就很好了.
逆向超車咧.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阿盛1205 wrote:
車禍好像只有3個月的...(恕刪)

我記的是6個月因有經驗過
到了第4個月對方就急著要和解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那就跟他耗阿
等到七月就六個月了....
和解也是要雙方都同意才會簽字的吧!!
到後面他也是不拿白不拿
若是硬要千拖的話

我朋友一個也是類似的狀況
是車輪壓到腳
對方說要賠他醫藥費及無法上班的工資
問他工資多少他也說不出來
開了900X4=3600的工資
外加醫藥費一千餘元
後來他家長說"這樣不知道以後會有什麼後遺症勒"
結果和解就不成功了

過一個月後
對方自己打來要求5000元的
當然我朋友也不願意給他
裝做沒這回事
他揚言說要告他傷害之類的
他也說請趕快去警察局備案請肇事責任調查阿
趕快去喔~
我心裡想哇靠明明一開始去醫院驗傷就說輕微挫傷,更何況妳要是脫臼的話根

本不能走路吧,還能拖到2月份在去看跌打醫生喔,這中間隔一個多月誰知道你又出了甚麼事都要加在我身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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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和解的當下你有把這句話凸回去嗎?
zongyuan wrote:
我心裡想哇靠明明一開...(恕刪)


當下我還沒跟他撕破臉,怕太兇以後鬧到調解委員會站不住腳,只是回他說怎麼可能,明明一開始驗是說挫傷阿,我們沒辦法承認你後來拿的這張密醫開的單子.

先跟他拖,拖不過六個月,再跟他玩法律。開始走法律程序後,請他開立醫生證明,證明他的傷是你造成的。證明單要公立醫院開立才有效。拖越久越無法證明。

所以開始拖吧!記得哪個醫生開的證明,上法庭傳他,讓他損失錢!

無敵e小秉 wrote:
6個月法律追訴期
我...(恕刪)

車禍刑事責任部分是6個月之內要提告,但是民事賠償請求時效則是2年之內。所以建議還是要和解,您可以請調解委員會出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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