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USES wrote:
我的疑問
1.事隔5個多月才來維修,這段時間到處擦撞也算我方頭上?(雖然對方車輛本身就已傷痕累累...)
2.原廠疑似有灌水全修疑慮,保險公司也不查證哪裡是我方擦撞處就寄估價單來,那當初報警,現場拍照要幹嘛?
3.因為違停車輛所導致事故發生,對方保險公司似乎也不知道,也沒寄相同估價單給違停車主
但目前我方未主動聯絡對方保險公司,等他打來看是要怎麼處理
4.我方不介意走法庭,但要是過了6/14(半年),還能對違停車主提告嗎?
總結:
以上狀況,我方肇責比例會高嗎?
由於是閃避違停車輛所導致事故+估價單明顯是來敲盤子,這口吞不下去
請問這樣的案件,該怎麼處理是最好的做法?
附上影片
PS.對方雙方都是老三寶...
如果對方雙方是老三寶,那最大事由你弟又是什麼呢? 這可是比老三寶還要差啊
1.估價單是110.2.09,也就是說對方老早就有處理,這5個月是你也不聞不問,傷痕累累跟這件事沒關係
2.原廠修理不會單獨針對一個刮傷做處理,會整片處理
3.保險公司會由初判表來討錢,沒意外你機車全責機率很高
4.可以提告違停老三寶,但由第三點來看,保險公司不會理你,你不付錢就告你了
發生車禍後沒意外應該是你那邊不聞不問,直行汽車老三寶直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然後中間卡在過年,保險公司要出保什麼的都會有初判表什麼的
所以你應該知道肇事責任才對啊?
我以前公務車停紅燈被撞,對方也是覺得不全是他的錯,他不會賠錢也不會理這事,我這邊就交給公司法務部門嘍
有疑慮請去交通事故調查委員會花3000元去做鑑定,不過記得好像有期限是半年內
民事求償沒有人損都很單純不複雜
被撞的汽車保險公司開的單如果覺得不合理
調解時請把自己的異議提出去喬
撞到了不要想說只想賠一點點
汽車維修本身就不便宜了
不然就是協調去其他保養廠復原估價
如果喬不起來走民事庭現在就能開始收集資料等答辯時提出
主張維修部分不合理與肇事因果關係去舉證
不過自己沒行車記錄器或是路口監視器很難舉證
沒打方向燈跟保持安全距離變換車道基本上就輸一半了
還有民事庭曠日費時本人車禍零肇責有人損的民事庭至今開了3年多明天20號下午宣判
時間成本在自己評估,基本上打完了要付裁判費跟賠償金,其他隱形成本另計
有保險公司的車主都會丟給保險處理
是我也一樣,不然保了幹嘛?
3年前我只保強制險所以我一個人扛跟對方保險公司打官司
隔年我就多花一點保第三責任跟駕駛人傷害跟加裝機車行車記錄器了
祝樓主早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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