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warm wrote:將罰金變成現有十倍, 再配合強制講習 要改成上市車價作為基數例如違規停車是基數的0.5%罰款這樣上市車價再分級距倍增,像所得稅一樣這樣有錢人才會怕不然違停一律600誰都馬想停就停停10次被抓一次也不虧何況停一個禮拜都不一定有一張單...然後強制交通講習本人要到一定要因為不管有錢沒錢時間都是一樣的.
Bookwarm wrote:將罰金變成現有十倍,...(恕刪) 10倍誒,高速公路上的任何違規3萬起跳,怎麼可能不會改善?不是每個人都這麼有錢啦!問題是能有多大的改善?衍生的問題會是?就好比酒駕者無論肇事與否皆唯一死刑,會不會改善酒駕,我猜至少能減低50%以上。但可能實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