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通行費欠費6.5億!平均年增1.4憶...立法院擔憂影響財務記者周姈姈/綜合報導國道通行費欠費金額逐年攀升,平均年增1.44億元,總額已達6.51億元,對此,立法院預算中心示警,這樣的狀況恐影響國道基金財務,而高公局表示,目前徵收率超過99.9%,欠費為少數,大多是因為沒有裝設ETC,雖然通行費為小額,但若是累計達300元即送強制執行。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出爐「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指出,國道通行費逾期欠費快速攀升,累計欠費已從102年底的0.29億元,到今年增加為6.51億元,其中計程收費的欠費更是成長4.94倍。無法追討者也有增加趨勢,根據高公局統計,截至今年8月,無法追討案件數達264.9萬件,累積欠費金額為1759.9萬元,高公局分析主要原因包括:未懸掛車牌、車牌位置被遮蔽、車牌扭曲變形以及車牌塗污等等針對上述情形,高公局業務組長劉逢良表示,欠費主要是因為車輛沒有裝設ETC,因此無法儲值或是預繳,需要透過照相車牌辨識,接著人工作業分辨繳費帳戶,之後陸續以平信或是雙掛號通知,每月寄發催繳單高達60萬件。劉逢良說,通行費為小額,累計若是達300元即移送強制執行,每年約有2萬多件,多數均已繳納,因此目前的欠費還不至於影響基金運作,而持續欠費者大多同時積欠燃料費、水電或是瓦斯費等等,因為當事人沒有財產,所以就算利用強致執行也遲遲無法追討,欠費超過10年就會列為呆帳。此外,劉逢良提及,目前通行費徵收率達99.93%,去年國道基金收入230億元,欠費比例極低,不影響國道基金,未來除了逐年辦理強制執行之外,也將針對欠費大戶查扣車輛和不動產,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高公局自去年起就開始加強宣導按時儲值、申辦銀行自動轉帳以及儘速繳費的觀念,並新增催繳通知,例如移送強制執行前的催繳通知,同時還請遠通公司持續新增、調整或是改善既有服務項目,希望能增加繳費率、減少欠費案件。**************************************************************************************高公局跟遠通的合約規定,通過門架每部車輛均計算服務費給遠通,包含成功紀錄收費與無法收費車輛,所以本來通行費是一隻牛只扒一層皮,計程收費後要扒二層,一層是給遠通的,遇到通行費收不到的車子,還是要算服務費給遠通,難怪收不到通行費的呆帳越來越嚴重。
曉得 wrote:高公局跟遠通的合約規定,通過門架每部車輛均計算服務費給遠通,包含成功紀錄收費與無法收費車輛,所以本來通行費是一隻牛只扒一層皮,計程收費後要扒二層,一層是給遠通的,遇到通行費收不到的車子,還是要算服務費給遠通,難怪收不到通行費的呆帳越來越嚴重。 神邏輯耶?呆帳跟服務費根本兩件事情,就算付給遠通更多服務費,呆帳也不會因為這樣增加,呆帳只會因為越來越多人不裝車牌或不繳費而增加。
以前有收費站時,駕駛人會乖乖交費通行,如果有問題,收費站有國道公路警察駐防處理,透過人力過濾處理,欠費呆帳狀況比現在少,全面電子收費以後,沒有人員現場處理過濾,駕駛人投機更為嚴重,事後追討更不容易,因為呆帳也能收到服務費,遠通更不會認真協助通報處理呆帳,呆帳就會越來越多而已!我不認為呆帳是因為服務費引起的!而是全面採用機器作業讓用路人更加偷雞!不是嗎?
1Franklai wrote:神邏輯耶?呆帳跟服務費根本兩件事情,就算付給遠通更多服務費,呆帳也不會因為這樣增加,呆帳只會因為越來越多人不裝車牌或不繳費而增加。 確實這就好像自己做可以把工錢省下來但請別人代工要付別人工錢很不爽
曉得 wrote:檢方認為馮涉犯詐欺罪嫌明確,考量他繳清欠款予以緩起訴 既然 "犯詐欺罪嫌明確" , 況且不是一次兩次犯罪 , 是 1514 次犯罪 ,怎麼只罰 160hr 服務呢 ? (160 / 8 = 20天)原來詐欺罪罰這麼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