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vs19 wrote:原來多了 這一排字!! 應該去改燈而不是去加字,加字就算了,字還寫那麼多,字寫那麼多就算了,還讓人看不太懂,什麼叫多時相號誌???誰在開車時能一眼就吸收那些字???設計這玩意的人,完全無腦~~這開單不就變成自由心證了
就很普通、四處可見的多時向路口,等左轉燈亮起再轉過去,跟那排字有什麼關係??看那個拍攝角度,再比對一下歷年的街景圖,很有可能是這個路口車禍太頻繁,所以加裝這支取締沒等左轉燈亮起就偷跑轉彎的車輛。不然這種大路口各地都是,很少看到特別在抓這種違規。
我前陣子被開過一樣的當時情況是我也要左轉,對向也有車要左轉對向車先左轉後,我看一看對向完全沒車也就轉過去(我確實沒注意到號誌是箭頭還是圓形跟告示牌)一轉過去後一對在等紅燈的警察就追過來(請注意他們已經在那邊停等一陣子了喔)接著就跟我說要等左轉燈亮才能轉,然後我一看才發現我那方向確實有告示,但對向沒有......好吧我也就認了,依法規我確實違規但同時間,我看一旁一台違規停在人行道上的X5跟一台紅線停車而且還是停在行人穿越道上的Camry就問警察說那這兩台要不要一起處理?他楞了一下說:喔...會...會...開單,等等處理(那你們剛剛經過還在旁邊等紅燈是...?)
silentcat wrote:一直都這樣沒改吧?(恕刪) 我的說法有誤 法規並沒有改我指的是 很多較大路口本來沒有方向指示綠燈 --->後來變更有指示綠燈另外 牌子是有些縣市有掛或是註明(宜蘭,新北等)有些縣市沒掛(或是區域) 所以還是注意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