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60404 wrote:請問一下,前幾天本人(恕刪) 對方是老車又只有強制險.....真的很像去年我發生車禍的狀況@@去年我騎著gogoro行駛在白線外,俗稱的路肩地方。因前車閃避前前車突然往右邊靠,導致我擦碰到他右後葉子板(加油蓋後面一點)。我的gogoro全毀+人骨折住院4天,且出院後需休養3個月。而因為我機車沒有行車紀錄器,而對方開老車想也知道他也沒有行車紀錄器。再加上現場並無監視器畫面拍到,所以初判表上面雙方的部分都寫"跡證不足,經分析後無法釐清肇事原因"事故後對方態度極不不友善@@例如:出院後詢問強制險是保哪一家的,我等了4天都等不到答覆.......看個保險卡看了4天都還看不到答案,而且到調解前也都沒有跟我說是哪一家的@@所以在調解前就先提告過失傷害了!而調解過程中的ooxx我就不提了,反正雙方肇責各負擔5成對方也同意賠錢給我。雙方當天也在調解委員會簽下和解書。最最最~~~~誇張的來了!!!!!!我因為一時心軟想說方便對方這麼晚要去如何領現金,若後續要約時間到調解會拿錢又要讓對方多跑一趟(想說人性本善)。所以我就想說請對方匯款給我就好了!!!!就因為這個極度錯誤的決定,而對方就在隔天我打給他跟他說明撤告事宜時跟我說他反悔了!!!!!!!反悔不賠我錢而很抱歉的是,法律上的規定是為保障雙方權益,所以在簽下和解書的同時。已提告的刑事訴訟一律撤銷!!!!而你的民事求償項目,請自行提起強制執行!!但其實強制執行也沒你想像中的那麼容易,最後就只拿到一張債權憑證追債一輩子!!所以我要提醒你的是1. 不要太快提告2. 不要心軟讓對方用匯款或分期,請記得拿現金!!3.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4. 運氣差遇到這種,自己塗牛屎機率很高....
經驗談~警察說的千萬別信,最後他兩手一攤說我是猜的也不關他的事。交通事故你一定要等到鑑定下來確定責任後再來討論賠償,台灣的警察不專業有名的,而且誰對誰錯也不是警察或肇事者說的算。當下該做的就是1.找保險公司。 2.等鑑定報告下來。3.報價部分可以先請車行評估(評估費用記得也要記下來),但維修可以等到鑑定結果下來再來談怎麼賠。另外,法律上比例賠償的意思我舉個例給你看。甲和乙相撞。甲車損為30萬 、乙車損為8萬,但甲判定為70%肇事責任。由於甲被判定70%責任,代表乙必須自行承受30%的責任。所以乙方可以求償對方的金額為8萬*70%=5.6萬。但相對的乙方也必須賠償對方30萬*30%=9萬的車損。看到了嗎?有趣的情況來了,雖然甲肇事責任高但是乙卻賠得多XD 所以車貴還是很恐怖的-.- 所以為什麼說肇事責任別聽人亂唬爛,一定要等判決下來才是關鍵...最好的情況就是對方100%肇事責任,要不然就是你賠我我賠你的修羅場。如果你車子確定無法維修要報廢那就只剩殘值。就"我個人"認知,5年以上的車子只剩1成的殘值,給法官判應該也是差不多就是這樣的結果,你想要的8成價可以說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事。另一種賠法好像是每一年折舊369/1000,有幾年就折幾次,你參考看看。(總之呢...你的車子只要是超過5年,照殘值去賠一定非常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