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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低頭滑手機肇責

基本上就算你再去鑑定也沒用,因為你那一條等於是類似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變形版,大約就是固定30%,對方就算因為你重新鑑定而加列再多條,你的『基本款』也是不會減掉的…

你若真想重新鑑定,只有提出消除自己這一條才有意義。

另外代步費這回事應該是你的保險要出吧,重點是你保的時候有這一條嗎?如果有的話,那這保險員真該死…
s517032 wrote:
好的謝謝大大分析

因為低頭滑手機沒看路真的很扯...

撞到我擋風玻璃都破了
對方去急診 醫生說沒事
不過應該至少有一點點擦傷之類的


想要我方肇責是0應該超難的
再如何都會有應注意未注意之類的😂😂


如果對方只受輕傷
你可以跟對方談和解
盡量表示你最大的「誠意」

車損的部份和對方商討看對方願意賠多少
對方肇責7成的話
假如擋風玻璃修10000
就請對方賠償5000~7000之類的
但對方有受傷你可以賠對方醫藥費
看對方接不接受
至於代步費這件事情就看對方願不願意賠你了
不過通常都不會願意賠的
弄到最後就是走訴訟

即便和解不成也有紀錄
對方要告你過失傷害法官也會斟酌情節重不重大
例如對方一個小擦傷且你也願意和解賠償對方卻不接受
我看到時候對方反而會被法官洗臉
s517032 wrote:
但當下對方低頭滑手機單手騎車
有把行車記錄器給警方
不知道為何沒列上去


對方低頭滑手機是單純違規,屬於行政罰
警察會開罰單給他,但不影響肇責

就如同無照騎車的跟人發生事故
也不會因為無照就是絕對100%肇責,還是要分析當下事故現場狀況和發生原因
無照就只是吃一張6000罰單
對方的手機如果壞了,

還是要賠,

因為對方滑手機你也不能去撞他,

你都看到他在滑手機,

應該要閃他而不是撞他。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低頭划手機造成事故
大概就跟跟朋友聊天沒看路,看路邊風景沒看路之類的一樣
雖然很扯,但是結果都是一樣

且都沒辦法把你自己的肇事責任降到 0%
其實是可以舉證的,並非一定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責。
只要你能夠證明行駛到路口時已稍停確認,再起步時反應時間小於對方抵達路口的時間,這是有機會排除的。但以你的案子很難。
通常上述是會發生在對方闖紅燈,你綠燈直行的狀況,這種情況比較容易無肇責。
smd6055 wrote:
對於路上一堆這種鬼,(恕刪)


這種比鬼還可怕呀,鬼還可以講道理談條件被超渡...
馬路上的三寶可沒管這麼多呀~
應該先去給調解委員會調解
最後談不攏才需要去法庭,法官沒那麼早出現
要弄到法庭解決的話就很麻煩了,盡量前面調解可以處理完就處理完
無號誌路口,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不管他有沒有在玩手機,只要在沒有號誌的路口發生碰撞,基本上雙方均有責任,花個三千塊鑑定,除非玩手機這條掛上去你可以變成8:2,不然對方只是被罰1000元,你還是7:3,然後還多花3000元。
我之前在國六三台車我是3方車,1撞2,2再撞3,我有行車紀錄器還有錄到碰撞聲,初判下來1去申請鑑定,結果出來也是維持原判賠全部,保險員當下也是有介入,我不知道是保險員的建議還是駕駛人本身想要拚一下,申請鑑定這個過程又要再拖很久,車禍案件拖越久,其實會越不利,不要想說我虧5萬,我一定要從對方身上拿5萬塊,這樣車禍跑法院的機會很高,虧一點當作教訓也好,拖越久當事人獲得的資訊越多越難搞,你都會上來爬文了,難道他不會?也許他正在看這篇,看完乾脆跟你跑法院。
鑑定委員會基本都是上法院後被打臉的啊,只是看你要不要麻煩一點而已,越來越多法院都是採因果關係,不是什麼直行車優先路權的鬼法,樓主沒減速轉彎有錯,但一般在路上行駛,可以看手機不在意路況?今天是可以注意卻不注意,甚至有危險駕駛的疑慮時,就不是鑑定委員會那種工讀生都可以做的判斷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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