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0223 wrote:一堆人說偷拍
政大女當街發現政大男(恕刪)
事實上是檢舉黃線違停所以他在現場等三分鐘再拍第二次
中間在等的過程除了發呆還能幹嘛?
結果某自我感覺良好的女性就自作多情指責別人在"偷拍她"
要被告了才在那邊哭哭討拍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狼0223 wrote:
結果誤會一場
政大女誤以為被偷拍 PO網公審 結局大逆轉
沒誤會喔,還有後續
那女的其中留言還說,如果我有搞錯,請私訊我再幫你澄清
結果那男的就告那女的了
意思很明確的表示:你誤會別人還要別人自已澄清?
台灣法律是無罪論,不是有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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