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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對錯!台中7旬婦穿越馬路 機車煞不及撞倒 騎士怒譙:你類衝啥啦

七三拉~.~
笑死,無照風向就不一樣。
果然只會講對自己有利的發言
南無水蜜桃 wrote:
台中太平區 77歲李...(恕刪)

我走在斑馬線過馬路也被機車嗆過走路不長眼啊,行人走到那都會被嗆吧,法律要改成行人走斑馬線被撞,汽機車要負全責。
一個騎很快,一個沒看路被收在台灣遲早的事,不過可以開告過失傷害,再這樣亂跑之後拿命去換錢。
南無水蜜桃 wrote:
台中太平區 77歲李(恕刪)


我是認為台灣要修法拉~

不走斑馬線的人....任何人加速撞死他都無罪~

但是違反交通法則致人於死....也是唯一死刑~

彼此都死來死去的....台灣社會才會美好~
在台灣,
在無號誌的斑馬線等著過馬路,
通常幾乎不會有車子會禮讓,
即便有一台車停下來了,後面的機車照樣往前衝,
這反而是讓行人暴露於危險之中。

在沒車時穿越馬路,除了方便,反而更安全,至少你還會看!
能力越強,責任越大!

台灣的交通法規,就是不要有人傷亡,

即便對方要自殺,你也不能成全他。
穿越馬路沒看車又跑是不對
但是看影片撞到人的騎士跟行人
中間並無車輛阻擋視線
所以應該很容易看到有行人跑過來
感覺沒閃沒減速
這種人出車禍遲早的事........

當然台灣的行人很多被教育的很奇怪
好像行人不管怎樣都佔優勢一樣
中間沒有視線阻擋
那行人一樣看的到機車
但是感覺連看都沒看
不知道是一時恍神沒注意還是沒打算注意
Hale Cheng wrote:
一個騎很快,一個沒看(恕刪)


下班開車回家時,經常聽警廣。

前兩天聽到了一段訪問,來賓是不知台北市的哪個交通大隊隊長說,台北市今年以來,不到三個月,發生了A1事故(死亡),造成了共17個人死亡,其中有11個、12個是行人。而這些行人,絕大多數是高齡長者。
屁孩v.s.三寶,果然相生相剋
不過前方無視野遮蔽或不良,仍不減速或迴避而撞上
估計騎士肇責9成以上
支持二輪仔
南無水蜜桃 wrote:
台中太平區 77歲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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