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vs19 wrote:轉彎車 / 直行車轉彎車 / 直行車轉彎車 / 直行車天天上演的戲碼,不要再吵什麼路權不路權只要發生肇事,雙方都不會好過!! 所以呢? 不吵路權吵甚麼?所以你直行遇到綠燈 就踩剎車停車再開?歐洲小路衝大路 轉彎不禮讓直行....不遵守路權就是全責沒有啥7成8成的所以美國許多州肇責超過5成的一方付全責雙方都有責任就是雙方都沒有責任就看誰狠誰快誰不要命誰沒財產誰車好.....所以一年死3千人一天死8人一點也不奇怪
royle67 wrote:所以呢? 不吵路權吵甚麼?所以你直行遇到綠燈 就踩剎車停車再開?歐洲小路衝大路 轉彎不禮讓直行....不遵守路權就是全責沒有啥7成8成的所以美國許多州肇責超過5成的一方付全責雙方都有責任就是雙方都沒有責任就看誰狠誰快誰不要命誰沒財產誰車好.....所以一年死3千人一天死8人一點也不奇怪 美國雖然多數的州採用肇責過半負全責,但並非全部,包含台灣人很多的加州。至於你說『歐洲不遵守路權就是全責』,這似乎不完全正確,以下是德國對於信賴原則在交通事故的一般解釋。信賴原則在交通領域上之適用,是指「汽車駕駛人應可信賴參與交通行為之對方,亦將同時為必要之注意,相互為遵守交通秩序之適當行為,而無考慮對方將會有違反交通規則之不當行為之義務。故汽車駕駛人如已遵守交通規則且為必要之注意,縱有死傷結果之發生,其行為仍難認有過失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