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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彭女撐9天傷重不治 台中醫美診所二代無照撞人重傷媽媽出面道歉呼籲理性

閃黃燈無照贏了 路權

閃紅燈不只輸了 路權還失去性命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機車方閃紅燈未停讓主線直行車先過,


我覺得 你講的都沒錯~

但是~ 如果你看汽車的行進速度~
真的比起 行車紀錄器的那台車 快很多~

我不知道 你有沒有經驗~
在一班道路上~ 開著約時速40-50公里~

上一秒~ 沒車~
但是 下一秒~ 有台很快的車子~ 從你旁邊刷過去?

時速100公里~ 一秒行車距離約30公尺~

這女生~ 應開是 有看到車子~ 但是 覺得可以騎的過去~
但是~ 很倒楣的~ 遇到一個 超速的無照駕駛~

就撞上了~
讀書肚子餓了所以開快車撞死人......
這理由真是又刷新我的三觀了....

甚麼父母教出甚麼小孩
這世界還是很美好,要給年輕的小男孩機會,
祖上有得,現在就給你開賓士,
將來開勞師賴士也不是問題,
如果你不用工作就可以度一生,
希望你將來能造福人群,日行一善.
扶老太太過馬路,撿拾路邊垃圾,
或是發便當給遊民.
路口的肇事責任認定,

一定先看有無燈號,

閃紅燈方就是要等沒有車才通過呀,

管你算幾秒,就是要等閃黃燈方沒有車才通過。

有看到無照四輪的大燈,那更是對機車方不利!

都看到大燈,閃紅燈方居然沒有停+讓,更加證明肇事責任在機車方。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肇責都是比例攤分
1.如果以閃紅燈 閃黃燈來看。汽車和機車肇責應該是20:80
2.如果汽車超速肇責比例可能會變成60:40

但這個比例是民事部分
刑事部分,汽車駕駛的意外致死是逃不了,如果民事部分能和解,刑事會判的比較輕,如果民事無法和解,刑事部分會判比較重。

簡單來說,沒有意外的話,汽車駕駛會去坐牢,就看賠多賠少。

深夜問題多,平安在家最好
開車騎車慢一點,對彼此緩衝時間都比較多
討論肇事責任,

看法不同也改變不了機車方是閃紅燈必須遵守之種種義務。

今日公祭,明日忘記,

天天一堆愛違規被撞傷撞亡,

我天天出力檢舉違規希望改善愛違規的馬路環境與行為,
你又對交通做出多少貢獻?

下一個被撞死的新聞出現,大家就會忘記此案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看海成花 wrote:
影片在臉書有看到,那(恕刪)



肇事者無照+超速
那來路權可言?
拿有駕照的路權來護航無照者?
然後要強辯這種直線道亂超速超車的死飆仔行為?
小猴子寶貝 wrote:
肇責都是比例攤分1.(恕刪)


這種講法還漏了一件事,就是這次肇事者無照
無照根本連車都不能開,那來路權可言?

掰路權根本只是要合理化這種死飆仔行為
理性分析沒錯

很多女生騎車看都不看的, 為人母亦同, 維護下一代的安全, 政府監理單位要有作為, 勸導要有效, 就是買一台9人座, 改成教室, 有這種看都不看的, 就放影片她看, 然後叫她騎一段, 看看過馬路有沒有左右擺頭注意路況。

https://youtu.be/ViAqvWc9wO4

週日又救了三貼母女三命, 這媽媽騎車完全不看的, 違規闖紅燈由我車前逆向過, 如果我依綠燈行沒有防禦駕駛, 當下就三人受傷。她把安全建立在別人的防禦駕駛上, 一旦遇上大喇喇的砂石車大卡車大貨車, 就完蛋, 可悲。

台灣人要醒醒了, 天公不會疼我影片連結的這種憨人的, 這種不愛惜生命的, 天公只會派人來收回去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此案機車是主要肇事責(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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