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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一北上在91.5行駛路肩被檢舉

stan70213 wrote:
我知道你說的終點 但就是到終點了 外側車道佔滿了車 我如果停下來要切回主線 在我後面路肩的車不是全部都被卡住了嗎


在終點前就要進入車道

一般都會公告那些路段開放~在終點前就應先進正常車道~我是會先記下來到那裡~前二公里就先進入

另外現在路肩開放不是只限制要下匝道才行嗎?

所以我現在幾乎不走路肩了
不下交流道
但是走路肩
不就是投機且阻礙下交流道車流
被檢舉剛剛好吧

請下次依照目的地選擇車道
路肩應該單純當作緊急使用,根本就不該開放,開放路肩的路段也不看到舒緩車流,只是更多的違規匯入跟匯出,造成更多的車流交錯,真不知是哪位奇才想出來的辦法,就乖乖排隊前進很難嗎?就像交流道的虛線匯入車道,總有人把它當超車道

BTW小弟從不走路肩,一方面這種被檢舉的爭議還得要自己勞心勞力應付,另一方面路肩齁....釘子屍體小石子特多
nightdriver wrote:
不下交流道但是走路肩(恕刪)


拍謝理性討論 這段沒標示行駛路肩必須是往出口小車 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人冒著被檢舉的風險行駛路肩且沒有要下交流道
在禁止變換車道告示牌前本來可以變換車道回主線,過了告示牌就不能切回主線,只能下閘道
開放行駛路肩就是要讓車輛分流,讓要下交流道的車輛只要占用外線車道與路肩就可以,確保中線內線車道通行順暢,完全沒有設計不良的問題
有問題的是老以為自己很聰明走路肩可以比別人快,然後到交流前再切回主線,真心覺得檢舉得很好,這種自私的用路人根本欠罰
你不是切不回去,只是不想切回去,被檢舉再來找藉口而已
合不合理 公不公平 主管機關說了算 正解如下

https://auto.ltn.com.tw/news/8067/43
國道公路警察局也強調,在開放路肩行駛的路段,僅限要下交流道的小型車才能走,若車輛未依規定駛離高速公路,或者是變換車道,都是屬於違規行為,容易造成車流交織,提高車禍發生機率。
"禁止變換車道" 這標示真的夠清楚,不要視而不見!





注意看,這兩面告示牌顏色"不一樣"喔!!

黃色是"提醒"、紅色是"開罰"!
stan70213 wrote:
想要探討這是不是道路設計的瑕疵 回家審視自己的行車記錄器 看到路肩通行終點的時候 外側車道完全是卡死的狀態 若突然停下來打左轉燈試圖切回主線是不是會有追撞的風險


只能下次早點切換車道吧

我就很膽小,出口前5公里以上,就會找空檔切換到最外線,跟著前車,慢慢龜下交流道

因為我知道,如果離出口太近才切換車道

因為前方車況不明,萬一要是車太多,切換不出去,那就糗了

離出口太近才想要切換車道,硬切,危險,切不出去,又只能繞路

最好方法,唯有早點切換車道,安全又省時
stan70213 wrote:
拍謝理性討論 這段沒(恕刪)


確實沒這麼寫

不過在尖峰時間,路肩並沒有比較快
基本上會開的也都是要下匝道使用的
如果不下匝道開路肩也是自找麻煩,增加車流交錯風險而已
如果一般車速能開到7~80以上,我想也沒有必要開路肩
沒快多少,風險卻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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