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每天這麽多車經過都沒事,其他人也是開車都沒失速撞車。就是你超速,導致其他5人死亡,還想申請國賠?加上無照罪加一等,國家幹嘛保障事先違法的權益,不合理啦!不支持國賠!汽車持有人也必須負起提供無照的責任!如果「對向道路的使用人」遇到他就是遇到死神,誰保障道路的使用人!若對向道路有人且死亡,我就支持國賠!邏輯是有「肇事」的超速打滑加上路面的彈跳才導致「他人」死亡,「他人」確實是有一半是因為橋。但是肇事是100%超速,加上自己打滑才失控,若不超速就不會彈跳,也不會失控。重點又1.無照2.超載好險他沒有酒駕,酒駕就十惡不赦了!
台灣的交通亂的不像樣、綠燈不禮讓行人、汽車機車貨車都是亂鑽而且不互相禮讓、用路文化差到不行、每次有朋友來台灣大家都覺得這裡交通比大陸更亂更危險、這六年來台灣有很多方面的進步、可是交通問題越來越惡化,每天都要市民活在這個亂象把生命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