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機車格不該縮小縮小的話,小車還好大車就痛苦了而且人要牽車的時候也要走到機車旁邊你不留點縫給人走進去牽車,這樣也會造成困擾吧官員們是沒看過機車喔我本身騎G-MAX,一般的機車格就嫌有點小了現在還要縮減,官員腦袋真的灌水了...說實在在每個機車格前面弄個像腳踏車卡前輪的機構還比較有用...希望作此機構的時候能考慮一下目前機車的最大前輪尺寸....不然到時候換我的前輪卡不進去...這叫人情何以堪話說版主提的幾台機車寬度,害我也去查了一下G-MAX的發現是730MM,好像也不瘦吼...補充:Fighter跟勁戰都是680MM寬,800MM寬的停車格對這兩種車算剛好吧...
我是覺得先把公立停車場....尤其是捷運站的轉乘停車場改為記次收費再說...常常騎車到昆陽站要搭捷運,結果轉乘停車場一位難求,觀察下來發現很多根本機車一丟就是好幾天甚至更久,甚至還有那種佈滿灰塵的,完全失去轉乘的意義.如果收費的話,應該能減少久佔的情況,進而讓轉乘的人有更多機會停到位子.至於一格只限停一臺,我是舉雙手雙腳贊成,要不然再新的車去停個幾次車殼也會佈滿刮痕,也常有人車被卡死拉不出來.只不過格位大小需要妥善研究,應該把50~249cc車款拿來丈量,而不是用幾十年前的規格.
一格一車位的立意是很好啦不過會不會還是有白木亂停變成兩格一車位BTW如果我的車停在邊邊格的話我都會先拍照車牌連停車格一起拍進去可以的話連左右的車子一起拍進去要設定照片上有時間還沒辦法現在小白太多真的很怕回來發現車子在格子外還多了張國庫捐款單至少有了照片可以舉證不過到現在是還沒發生過可能我車太難牽了吧
殺殺熊 wrote:80cm...這樣我...(恕刪) 朝一車一格的方向是對的一來看起來比較整齊二來開單收費比較合理再來車子比較不容易刮來刮去不過民代還是腦殘不騎車用永遠不知道實際狀況縮到80cm那以後有車做超過80cm怎麼辦而且記得現行規定裡黃牌車可以停機車格後照鏡加下去都超過80cm再說不管什麼車都還加上上下車的空間少說還要在外加20公分才能方便上下車跟進出這樣現行1m的規定才剛剛好而已makenaide wrote:我贊成一格一輛制,好...(恕刪)另外,我希望修法,隨便亂移別人合法停在格內的機車要處罰,這樣被別人亂移的機會就減少了,一些愛車人士也不必時時擔心自己的車會不會因為別人亂移而刮花 這個我想過不過實際執行是難上加難除非隨時有人看著或攝影機紀錄afu76519 wrote:照這樣的文章來研判....(恕刪) 台北很多地方已經收費收費很久了我是覺得可以穩穩停著不會擔心被開單一次20NT很划算啦hrsw wrote:總感覺這樣做是沒有用...(恕刪) 不管怎麼增加都一樣啦大家都喜歡停的很靠近自己的目的地還是會硬塞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