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gelay wrote:不管車商會不會坐以待...(恕刪) 說實在與其期待這個法條,我寧願多花點時間看01論壇,哪裡有災情,避之大吉,最近買車真的花很多時間看車友分享的酸甜苦辣,真的幫助很多,心中萬分感謝車友,閃掉很多地雷,從車廠到配件,讓我有很多判斷依據,法律救濟是最後的手段,也是百姓成本最高的防衛方式,不是唱衰這條法律,這些年政府反覆的政策太多,去相信這些官員,我寧看車友的心得,但勸大家還是做好收集購車情報會更實在
sangelay wrote:經濟部今(28)日正式「檸檬車條款」將於今年7月1日實施。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檸檬車條款」規定,新版契約規定交車後一定期限(不得短於180天)或一定里程(不得少於1.2萬公里),屢修不好,將可更換新車或退貨,對於消費者更優惠的保障機制。 一般故障瑕疵 180天內 4次修不好 才給你換車或退款?那3次修不好 第4次 181天剛好修好 第182天又壞了就不適用 對嗎?還有 180天 只修兩次 181天之後 又修了2次 還是修不好 也是不適用?!不知道180天 是不是車商建議的為什麼國外都是1年 1年半 台灣是車子保固比較短 所以甚麼都要縮減是嗎?那像RAV 的漏水瑕疵 目前的修法 鐵定180天內修不好 吧?! 過半年再漏水就跟車商無關根本就是閹割版檸檬車法 (冷凍N年姍姍來遲) 當然比沒有要好一點至少那種還沒出車商大門就掛的車 可能會享受到這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