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樓是做為真正停車的地點(不是車停騎樓),那至少要留至少兩米的通道給車輛進入若機車是停好停滿,已影響一樓用車人的權益,您親戚在申請後就有權要求警方開單舉發這個有個SOP提供給您參考,首先要跟交通營運科申請該區塊機車退出騎樓相關單位會派人現場探勘,若確定一樓是做為車庫用無誤,以後機車就不能再停那邊了我老家也是這樣,一樓停車二樓住家,申請機車退出騎樓後現在沒半台機車敢停
Wii.Wii wrote:鐵牌子有擺,但晚上都(恕刪) 就再補個:車庫出入口,請勿停車車庫,請勿停車因為習慣不會改那麼快,可停一堆機車,當然也可停一台汽車。找台汽車/貨物放那機車停的地方佔用1-2星期,等機車都找到其他地方停,就不會停這裏了!當然,要找較舊的車。
首先要先申請一樓為合法車庫再來主張騎樓是自己的使用權台灣人法律觀念薄弱,不知道騎樓是不能亂停的屋主必須讓出規定通道沒錯,但是也有騎樓使用權有些縣市騎樓可以停,有些規定不行,要看地方政府屋主的所有權可以給誰停不給誰停,只是你報警了,有些警察會建議你從民事侵權侵占著手你先釐清這些吧
Dean120 wrote:不走法律途徑的話,樓(恕刪) 不行,綁鐵鍊會有強制罪的問題,我親戚是掛牌,嚴禁停車,違者拍照檢舉,另有貓狗會在車上大便,第一天還是有文盲停,真的直接丟排泄物(人的),第二天一台車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