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yopiyo765 wrote:有病的是那些在北宜開7、80以上競速飆車的人(恕刪) 既然是70-80以上競速飆車,那區間定在40合理嗎? 樓主影片裡面講的兩個很重要的觀點: 自由車流速率 跟 道路設計/設計速率。影片中提到的多良車站以南路段我也去過,那段速限50根本是不知道在想什麼。
路上"糞龜三寶"的數量HEN多,而且這些糞龜通常技術差,反應非常慢,當然支持這種腦殘的速度跟政策而且糞龜們很容易被嚇到,然後出意外導致事故率居高,政府才能拿這種唯一看得到的KPI來做project因為這個看得到的KPI有好棒棒哒IMPROVEMENT,讓國家米蟲有理由繼續擴大執行!最終抹煞了"正常人"道路的使用權益!
aderek wrote:為何台灣的【道路速限】超有病! 臺灣速限規定真的很有病平面沒收費就算了國道收了通行費就不應該限速國道收了通行費就該提供高速公路最基本的服務【高速】,而不是在上面測速罰錢!要廢除測速是不可能的最合理的方式就是提高速限平面提高到80,讓喜歡在國道開80的龜車不用上國道去影響車流,也省了通行費。國道提高到150,讓有【高速】需求的車輛能夠放心地超越龜車,讓高速公路發揮最重要的功能-【高速】,如此才有收取國道通行費的正當性。如果政府無法有效維護高速公路駕駛最迫切的需求【高速】那政府向駕駛人收取通行費就是一種欺騙、違約的行為,無法提供應有的服務就不應該收費。
jerryang wrote:...我去年在台64也收過區間罰單3000元... 額...請問區間測速的罰單是怎麼”寫”的?難道是寫從A點至B點用了多少”時間”,換算下來的平均時速超過XX km/h,然後以此為事由開罰?謝謝!
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大官出行都有黑頭車前導,無視速限。小官民意代表打電話去警局或監理站說一下,罰單就撤銷了。然後老百姓…國家建設(朝廷官員口袋)需要你捐獻資金。以後車子都別買馬力太大的,電動車最好也裝上限速器軟體。什麼?!交通沒有效率浪費時間,國民生產力低落。政府:沒有這回事哦,你捐錢就是最佳生產力…什麼!?城鄉差距擴大,不想整天耗在交通的民眾,要去城市買天價房,租天價屋。政府:中央交通委提醒您,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正合我意,就是要炒地皮)
novocain wrote:十次車禍九次快吧不過(恕刪) 十次車禍九次快.......這句話本身就很有問題了不就是速限低的離譜, 導致正常行車都會超過速限, 所以發生事故的車都算"快"再者, 近幾年的事故主因反而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超速連前五名都排不上地方政府廣設這個主要是因為可以合法搶錢吧, 根本就沒有想改善交通狀況
kuruma0810 wrote:十次車禍九次快.......這句話本身就很有問題了不就是速限低的離譜, 導致正常行車都會超過速限, 所以發生事故的車都算"快"再者, 近幾年的事故主因反而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超速連前五名都排不上地方政府廣設這個主要是因為可以合法搶錢吧, 根本就沒有想改善交通狀況 聰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