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匝道未劃設虛線,"無清楚識別車道的標線",如果想申訴就申訴看看;如果覺得還好也就繳了就是。這種的個人認為是典型交通陷阱,一個車道到前方自然分成兩車道,但又沒有明確自何處起視同進入新車道的標示,很難說是繼續行駛在高架道路上的要打燈,還是要下匝道的要打燈吧?至於說影響後車/隔壁車道車輛行車安全的,其實如果會因此而與後車/隔壁車道發生碰撞,應該是那些車輛未注意車前/左右行車動向比較有關吧?
A辣愛怕跑 wrote:你可能前30公尺有打(恕刪) 警察不是笨蛋,這種檢舉會成案一定有影片,不知警察每天接申訴就接不完了,只是罰單上只會列印出照片而已,並不是沒有影片。如果你上訴到監理站、法院的話,警察也會給法官看影片。(到監理站申訴基本上仍然是由警察重新檢視是否有瑕玼而已,要到法院你才看得到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