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是為了流量騙人的吧!! 沒人敢這樣搞啦,網路時代,要倒店很快,何況是刑事+民事責任!! 比鴨肉店還誇張!不然就是欠店家錢,拆東西抵債....直接拆東西也是刑事+民事責任!!網紅為了流量,什麼都做得出來! 這位是不是???
HermesParis wrote:你貼上YT連結不就是...(恕刪) 所以按照你的邏輯,以後有什麼事件就用文字敘述就好??不用讓大家看事件影片??到時候用文字敘述又一堆人跳出來說:沒圖沒真相??現在人怎麼越來越難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