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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測速照相的位置要讓大家知道 ?

lch0564 wrote:
政府落後的思維還停在十次車禍九次快
很多嚴重事故的主因都不是速度過快造成的
都是駕駛人沒有正確的駕駛觀念,
舉例來說,大台車轉彎輾爆騎士的頭
發生這種事故時,速度會快嗎?
為什麼騎士偏偏這麼喜歡騎在大車旁??
螃蟹車從內線直接切交流道,會罰嗎?
講白一點,條子都是選簡單好做去執行跟交差
有幾個會真正停在交流道去開插隊車的單
但插隊車造成的事故通常是比超速更嚴重的
台灣交通會亂的主因,就是草率的考照,駕駛人素質低落,
鬆散的執法,紊亂的標線及號誌
速度過快,都只是發生事故後,事後諸葛地說不要開那麼快就好
那為什麼不乾脆說不要使用交通工具就不會有事故
總之,大家遇到測速跟老鼠洞,就會放慢,過了還不是都灌油門
道路的速度管理只會越來越紊亂,事故只會越來越多
至於在位的大官們,可能永遠都不會感受到這些實際狀況
因為只要出巡就有交管且還可以邊欣賞國道風光,不是嗎?


但從所有的車禍概觀來看,速度跟死亡率成正比
在一個高事故率的路口
讓大家知道超速照相會罰錢
自然不會飆那麼快
就能有效降低事故率

↑以上是合理狀況
↓以下是台灣現況

台灣官員與執行人員,腦中所想都很特別
常常在一些安全又大的路,設照相點,速限設個40~50
在一個不是十字路口的四線大道,看到一堆車減速防拍
是很搞笑的一件事
因為比政府到處抓人挑人毛病進而處罰到誰...
讓高機率路段實際控制車速減少發生率或減輕致死率
對眾人與社會這更有實質意義

這世界不存在只要怎樣就能如何事物
這不是憨人所想就是它要騙人
知道怎麼死的,就不會死不暝目。
都有測速雷達提醒了,還要自殺。怪誰呢。
aloke wrote:
我記得法律有規定,政(恕刪)


重點是要你減速
不是要拍照

通常都是易肇事路段才會設固定照相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當年委員質詢,好像提到不可以用竊取手段,就演變成光明正大,事先告知,被罰也心甘情願。

其實,沒預告好像也可行,曾經有法院判決書,以守法本無分路段,就算不在預告路段檢舉違規,也是要罰。

只是避免爭議,警方大多在有預告地方執法抓超速。
警察抓犯人幹嘛穿警察制服? 這樣不是提醒壞人警察來了? 為甚麼又要有便衣?
拜託這種問題還能發問?
立委有時候趕車開會
如果只開那個限速內
可能常遲到吧
WHY 三寶都活在世上?
都讓你遇到?
依樣 明知有三寶 在路上 WHY 又讓你撞到?
你的問題 就是 欠 噹
一個是明 一個是暗 反正明的告訴你 別超速 一個是暗的 戳 你 錢包 如果你都很乖 又不三寶 也不會阻礙大家用路權 管他明或暗 跟你沒關係
Ja100cky wrote:
但從所有的車禍概觀來(恕刪)

在台灣可能是這樣, 但是我在德國自駕時, 發現高速公路無限速也沒有導致交通事故增加,即使我開到240也乖乖地開在外側車道,除非要超車,在很多鄉間道路速限也是80,如果在台灣可能只有40,因此我覺得台灣事故原因在於沒有禮讓以及優先權的觀念,當然市區限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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