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不行者 wrote:
不論是否有肇事責任
醫藥費用都能由汽車的保險理賠
這樣不就是「出險」理賠了嗎?
我有考量到如果辦理出險後連續三年我的保費增加
我還不如把增加的這些錢包成紅包給對方壓壓驚
ranking777 wrote:
小弟今天早上開車上班途中發生車禍
在綠燈直行時一輛同方式的機車向左
看起來應該是要直接左轉
小弟根本來不及反應就撞上去了
由於車速不快
小弟前保險桿下方兩三個小點擦傷
對方摩托車到場處理的員警說看不出來撞擊點
所以對方摩托車沒有車損
我仔細看應該就是「頂到」對方左後方的黑色空氣濾網蓋而已
後來想一想
像她這樣再來一次我應該還是躲不掉會撞上去
而對方年約40歲女性則是機車倒下來時壓到她的右腳腳踝
因為無法正常走路就坐救護車離開了
我除了當場跟員警路旁做一些記錄
今晚下班我還要再跑一趟警局
我的車子有固定每年保險
看起來似乎如果對方不要刁難(畢竟對方有受傷)
應該是沒事的
我的保險桿一點傷我也就當作沒看到了
我的問題是像這種有報警處理
但是應該只是小擦撞
我應該通知我的保險公司出來處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