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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騎士螃蟹切兩車道遭撞破心臟慘死

Nightmareseal wrote:
路上最多這種無視交通規則的都是三寶老人
真正該禁止的是三寶老人騎車
他們的觀念很簡單:


對阿 就是這些三寶"老人"年輕時不守交通規則 喜歡切車道左轉 所以才讓無良政府發明兩段式左轉 試圖減少三寶的死亡率 造成現在年輕人的不便
所以要取消兩段式左轉 讓現在的年輕人體驗一下直切左轉的快感 可以省下一分鐘幾十萬上下的寶貴時間
那個75歲的三寶 大概從小到老都不知道甚麼叫做 "兩段式左轉"和"交通規則"
駕照鐵定是用滷肉飯換來的

不過撐到75歲才被收去 也算夠本了
那個駕駛真雖.....

就算她眼睛視野有180度,看到時,差兩秒就撞到了。這樣也要"應注意而未注意"過失致死移送,然後,法官至少也意思意思判個10%肇責。然後,老人家屬,就可以依有肇事責任,提出民事求償。

這就是台灣,半夜躺在高速公路被壓死了,也是過失致死。就是這點,絕對不能讓機車上國道。
其實關鍵點還是在於目前有所謂分流機制,慢車…實際上也就是機車會常態性的騎在道路最右側,但若不二段式左轉,則要提前切到內線車道,這種連續變換車道不但危險,且很多恐怕也是到路口才會想連續切車道。

假設要取消二段式左轉,那慢車道的分流機制勢必然要消失,這樣機車也會常態性的騎行在中間車道,以便於左轉時變換,但大量汽機車混合在一起的話,這究竟安不安全就看個人考量囉,畢竟我也常說了,機車就是肉包鐵…

當然,那些搞機車路權要的是更過份的『我們想直接左轉就直接轉,想二段轉就二段轉,慢車道是我們可以騎的,快車道也要全面開放給我們騎,魚蝦熊掌,全是我們一手掌握』,很妄想就是了……
星幻 wrote:
其實關鍵點還是在於目(恕刪)


就路權自助餐
只想要一起爽四輪的路權,
但相對的責任義務??

之前有底氣時成天公審妖魔化四輪
現在沒了底氣就只剩下"國外"這兩字在凹了
我一個跑業務的同學
在二重疏洪道也是遇到鬼切的阿伯
方向燈不打,也不回頭看車,直接瞬間左切,然後撞上去了,送醫住院,老人不耐撞,手腳骨折
後面上調解會,一開口80萬,當然不可能,對方家屬踩得很硬,硬說我方超速
可能行車紀錄器是廣角的,看起來車速很快,但實際沒有
再來打官司,行車紀錄器也給法官看了,檢察官私下說不想有案底你還是和解吧
後來保險賠30加上自己10萬才和解
遇到這種的,沒辦法
你們這些真的是齁
 
教不會捏~
 
 

 
本來就該二段左轉就說這種最危險,總是覺得浪費時間貪快結果,以為自己命很多條還能重來啊?
星幻 wrote:
其實關鍵點還是在於目前有所謂分流機制,慢車…實際上也就是機車會常態性的騎在道路最右側,但若不二段式左轉,則要提前切到內線車道,這種連續變換車道不但危險,且很多恐怕也是到路口才會想連續切車道。

假設要取消二段式左轉,那慢車道的分流機制勢必然要消失,這樣機車也會常態性的騎行在中間車道,以便於左轉時變換,但大量汽機車混合在一起的話,這究竟安不安全就看個人考量囉,畢竟我也常說了,機車就是肉包鐵…

當然,那些搞機車路權要的是更過份的『我們想直接左轉就直接轉,想二段轉就二段轉,慢車道是我們可以騎的,快車道也要全面開放給我們騎,魚蝦熊掌,全是我們一手掌握』,很妄想就是了……
 
 
直接左轉?????
 
阿你不就好會扣帽子???
 
什麼時候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支持直接左轉了?
 
勸你還是道歉刪文少在那邊造謠
 

 
出門開車

最好養成 快進路口時>>> 鬆油門,腳放 煞車上...
這種低能兒真的死不完,死就算了還害人。

另外這跟二段式無關,要轉彎麻煩都先靠鄰近車道轉。
最近死的都是鬼之切,就算是轎車這樣轉一樣出事啦!

扯到二段式的人也很有事,邏輯判斷有夠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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