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奶微糖微冰 wrote:之處,戰來戰去也換不回2條寶貴的生命 那個女的比較倒楣坐到這個智障的車, 完全不看就鬼切橫跨4車道問一下他爸 如果今天是他爸 半夜看到這種智障車 閃得過嗎????高雄市馬路是你們家開的喔? 以為可以橫著騎喔這種人不被收掉, 那天也是害到別人而已希望下次不要這樣了 懂嗎
winter0157 wrote:那個女的比較倒楣坐到這個智障的車, 完全不看就鬼切橫跨4車道問一下他爸 如果今天是他爸 半夜看到這種智障車 閃得過嗎???? 他爸在拉同情票,想撇責不想因為他的兒子駕駛負責人家女兒的命未依規定左轉什麼規定。就是未待轉。這就是主因。待轉就沒事了。
aa11zzxx wrote:不要說兩輪機車,四輪(恕刪) 這例子不對吧?左側小貨車原本就在左轉道阿?因為影片看不到當時號誌,但照警方說法是中線直行的聯結車搶快才造成事故的啊,跟超速闖紅燈才有關係吧?跟兩段式左轉沒關係吧?
Glen Chang wrote:每個人看的角度不一樣,我只是把立場都表達出來,最後表示我的個人立場像是: "我是覺得mazda哀小" 這句話我就覺得是屁話,但是我尊重您的看法,畢竟每個人成熟程度不同 我就是以為你開場是在說屁話,想不到卻是一本正經的說屁話 真不好意思,我自以為了
nu1880 wrote:這個事故的主因是轉彎車沒有禮讓直行車這個事件他有禮讓直行車,就算直接左轉也不會有事 錯了要講轉彎車前要以合乎轉彎車法規為前提但白牌機車需依規定轉彎(兩段式待轉),所以這個左轉,轉彎車本身就是個違規行為機車的肇因會是「未依規定左轉」什麼規定,當然就是兩段式左轉的規定。所以未待轉就是原因。去待轉就沒事。再舉例,汽車在禁止左轉處左轉,被直行車撞上責任會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嗎?當然大錯特錯,他不能是個合法轉彎車當然是 「在禁止左轉/迴轉標示處轉彎為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