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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道提醒【跨線就要打方向燈】@堤頂大道出口

PAN1623 wrote:
贊成,只要有被開單告(恕刪)

我覺得只有罰鍰這種處罰不能夠制止那些常犯規的駕駛, 應該是每月或每季違規超過一定數量的駕駛人, 例如超速十次, 或闖紅燈五次, 或是違規停車三次等等, 就讓他抽一天特休到監理所上半天的交通安全課程加考試。
可請假一次, 而無故不到者應請警察上門探視或送上課通知書。
不然, 守規矩的駕駛都會被不守規矩的帶壞了。心理會想, 我不違規反而更會危險。

但只能說, 現在的政府官員.......只想過太平日子。
我以為"跨線就要打方向燈"跟"排隊"一樣是基本常識,

沒想到在臺灣居然是要別人提醒才會知道的事情,

臺灣應該在每個路口以及交流道口都跟桃園那個路口一樣,

使用AI科技執法,

很多人根本都是沒在看標線開車騎車的。
advantage wrote:
我以為"跨線就要打方...(恕刪)



我也以為是常識~
居然有人不知道~
不過不知道的人~
也不只樓主一個~

我只是懶的檢舉~
因為我每天都在外面跑~
高速公路+平面道路~
跨線不打方向燈的~雖便都可以抓個百件以上~
advantage wrote:
我以為"跨線就要打方向燈"跟"排隊"一樣是基本常識...(恕刪)


我是很遵守交通規則的人也會乖乖排隊。
但所謂【跨線就要打方向燈】是看網路才知道的,在交通規則第91條只說【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或手勢,沒有說【跨線】或【壓線】就要打燈。
我們雙線車道都是直行而下,無須打方向盤,只因開放路肩而導致須壓白實線而直行,這樣就要打方向燈……這就算背熟交通規則也未必能懂的。
壓線不用打燈,檢舉也不會過的。

但是跨越車道線,不就是變換車道嗎?

邏輯0分。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最近PTT也討論了同樣問題,「國道一號下舊宗路排隊下交流道被檢舉」這串討論了3種情境(2交流道、1平面道),其中第2種情境與我相同,我沒PTT發言權,故在此聲援:
https://www.ptt.cc/bbs/car/M.1608794894.A.734.html


G君自從被開單後,從路肩直行而下「都會打燈,但是就三不五時會被左側車道的車按喇叭,即使我沒靠過去只是打燈」

後續推文k君也說「前兩天才被一台BWM休旅車長按喇叭 但為了荷包我還是乖乖的繼續打燈」

s君更詳細說明該路段,若路肩車輛直行「這時候打左轉燈別人會以為他要切到左邊線道」
*[參考]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明確的告訴民眾【方向燈顯示之用意係為使周遭車輛辨識該車行車動向,以達防禦駕駛之目的。】
據此精神,依上圖紅箭頭行駛的車輛(於路肩直行時),不打左方向燈才是正確的,否則會使左側道路的車輛,錯誤地辨識你的行車動向。

t君「認真說,我每天走這裡,99%的人沒打燈」「法庭審理案件都還會評估犯罪動機」

更有人直言「線亂畫」(歸咎於道路設計)

故本篇聲援的重點為:
「該路段於開放路肩通行的時段,若有車輛從路肩直行到前方的右側車道,因沒打方向燈而遭檢舉時,不宜以【車道線】作為唯一的裁決依據,應酌情考量【方向燈】的使用精神,以及該路段的特殊情境--於路肩通行終點處路肩已消失,路肩車輛【絕無繼續開在路肩之可能】,故無須以方向燈說明動向。」

為避免看官仍未理解該路段的特殊之處,我再補充說明如下:
(1)該路段與一般路肩存續的路段不同,因為路肩消失,原行駛於路肩的車輛,並沒有繼續開在路肩之可能,所以直行即為其主線道,且動線為直行,應無須再以方向燈來說明自己車輛的動向。
(2)今年5月調整成路肩開放,常從堤頂南出匝道的駕駛,相信都感受到了,其目的就是要改善此處匝道(18.1K-18.5K)的壅塞瓶頸,並預埋了2公里的胃納量得以提供雙線直行雙下的改善空間(參考高公局雙北交通改善建設之一 "109年5月25日起國1高架南向16k+220至堤頂南出匝道開放路肩")。因此,於匝道18.5K處,從路肩直行而下者,於此開放路肩之調撥時段,應得以逕行直行而無需使用方向燈,亦無使周遭車輛辨識錯誤之風險。

在此希望能有高智商的 高公局長官、或法官、、、等長官們出面處理,以免相安無事的雙線直行,演變成路肩直行者打左燈+左側車道緊張按喇叭甚至緊急煞車的窘境,反而容易釀成車禍憾事。

我今天也中了, 真的是惡法.
執法過頭了 又不是前方三線道.
前方車道緊縮 , 管馬路交通的, 線也不好好畫, 讓政府陰人民.


檢舉的人 還真是屌, 還真的是沒事做, 還記得要打方向燈.
回台灣每天經過,幾乎都沒幾台車打燈.

這就好像黃紅牌 要乖乖排隊機車不能鑽車縫, 那買機車做甚麼?
在El paso Austin 天天碰到 塞車還不是閃雙黃燈 鑽車縫.
一堆人連上電梯也乖乖的往右邊排隊,真的是 莫名其妙.

反正 我明天也開始執法. 看看最後哪個大條的, 可以上新聞去報擾民.
反正 小隔間外面 一堆新鮮的肝, 找個助工給kpi + 1個月考績. 幫忙編輯執法.
phappy wrote:
例如像【跨線就要打方向燈】這種在亂世中求生存省荷包的秘訣,
拜請版主置頂,畢竟人世間多少事要忙,沒法經常來拜讀七嘴八舌區,

全都寫在考駕照那本裡了
沒注意到 就另外繳學費而已
mdr4x08 wrote:
這就好像黃紅牌 要乖乖排隊機車不能鑽車縫, 那買機車做甚麼?

紅黃牌在一般道路與快速道路行駛,
路權與汽車相同,
只有把紅黃牌當白牌機車的人,
才會把停在停車格裡的紅黃牌,
搬出來停汽車
phappy wrote:
最近PTT也討論了同...(恕刪)


跨越車道線或路肩線打方向燈主要是提醒他車自己的行車動態
而道路標線樣態百百種, 交通規則必須有一致的適法性
圖上這種標線只是路況的一種
許多路肩與車道交會後, 還是有足夠車道可以直行
舉個例


這個路段車輛行駛路肩到終點必須切回車道
以行駛路肩的車輛來說是不是也符合"除非違規, 否則已無行駛路肩之可能"
駕駛是不是也可以一廂情願的認為隔道車輛知道自己要變換車道??
所以切入車道不打方向燈是理所當然?
如果打方向燈, 隔壁車道會以為我要切到內側車道??
這樣你認為路肩車輛切入車道要不要打方向燈?
如果你認為打方向燈比較安全
那前面的路段不用打, 這個路段要打
誰說了算??
如果前文照片前方路肩再寬一點
勉強可以塞進一台小客車的話
那要打方向燈嗎??
法規因人、因時、因地而異, 每個人自有一套看法
=> 交通大亂!!!

再舉個例


這個路口中間右轉車道右轉需不需要打方向燈??
以車主而言, 他走在這個車道理論上只能右轉
是不是也符合"沒有直行的可能, 所以不用打方向燈"
但你有沒有看過右轉車道車輛卻左轉的
或者左轉車道卻右轉的
老實說, 每天都有!!!
今天先不管是不是有違規左右轉
但如果都有打方向燈
是否能提醒他車自己的行車方向, 減少交通事故

如此一來
還有人認為跨越路肩線不用打方向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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