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卡 wrote:......道路設計不良等因素導致...(恕刪) 還在道路設計不良?有人有同一個地點被舉發兩次以上的嗎?(收到罰單那天開始算)如果是道路設計不良,你天天經過,怎麼沒收那麼多罰單?還是收到一次就知道怎麼開,就沒設計不良問題?
ryan00014875 wrote:你知道有交通法規嗎?(恕刪) 這種不影響到人跟車的檢舉不是病態檢舉什麼叫病態?正常警察都不會開這種單因為這叫做無聊跟擾民!就只有這些帶行車記錄器的狗回家沒事做幹些垃圾事滿足自己空虛的心少老是拿法規來說,吃到太閒的無聊而已通姦都能除罪了,等這種鳥法規改了真想看你們到時候的嘴臉
bombom123 wrote:....通姦都能除罪了,等這種鳥法規改了真想看你們到時候的嘴臉....(恕刪) 超好笑,改了就不會被檢舉,這麼簡單,是能看到啥嘴臉?就怕修不了,怕你的嘴臉跟現在一樣那偷十元為何要被移送法辦,難道十元會造成商家金流出問題嗎?會使商家倒閉嗎?那這種是不是就別浪廢警力抓這種不痛不癢的小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