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車子沒賣 可能因為要用 早低價(也許幾萬)修好了 (可以查現在車主是誰就知道)現在是拿原廠的"原汁原味事故保險專用估價單" (這種每個原廠都有) 要你拿錢給他賺外快因為有受傷 理直氣壯 就是吃定你了如果開庭 法官要求修車證據 它那台機車和真的收據就會馬上冒出來不過這種小事 (最後估計20萬應該可以餵飽它) 因為有人受傷 己方主要肇責 還是和解為佳打官司省不了幾個錢 還花時間當然樓主如果覺得有時間可以和他輝也OKPS 警局筆錄 "很重要" 尤其是沒有記錄器 監視器錄影的情況下甚麼該說 甚麼不該說 最好找人諮詢一下
一般如果有保 第三你出險後,會有保險人員,去看對方的車,看好後,對方才能修車但是你沒有保第三,對方也把車賣了....建議你上法院吧,估價單這都能造假的...看法院怎麼判,只是時間拖比較久而已反正只是賠多賠少,你也不吃虧
現在車子只裝前後記錄器是不夠的,側面也要裝,不然如果剛好沒監視器,要如何證明對方速度很快呢?各種案例都證明了保險重要性總之現在就是上法院了,複雜的事情交給比較專業的人就是了,我是覺得如果樓主說的是屬實,那基本上賠少的機率大,另外律師就看樓主想不想花錢出口氣而已,這種虧錢出口氣的事情我幹過,律師費用不便宜喔~
簡單來說,上法庭(下面是純粹外行一枚抓出來的點)1.因為他主張車根本沒修,所以他提出的這份14萬的估價單屬於無效證據(因為他根本沒有這筆支出(無維修事實).....我相信這點應該能說服法官)2.正常的車行,就算是以車換車,也是會有收據跟合約的(這算車行的自保方式,怕車主事後主張並沒有車輛買賣這件事)(不過當然如果他上法庭時能夠提出相關文件,那他就也有可能改主張賠償車輛因損毀而產生的跌價損失....也就是因為車禍而導致車子必須以低於同年份車款的市場殘值之價格出售的差價)(當然如果他是去找非正規的車行(或是沒有真的把車賣了).......那就要看他能不能把"文件"變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