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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還我們祥和社會!

也可以先廢除為什麼現階段民眾檢舉要回報結果給民眾,警察開不開單是警察去判定,民眾只有送件的權利,沒有判定違規標準的權力。所以沒有必要回報"檢舉案件狀態"是否成立給沒有權力的人,因為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也可以減少警察作業負擔。
soymav wrote:
也可以先廢除為什麼現(恕刪)
認同!開罰是警察的事!檢舉人有些還下指導棋!他們哪根毛
一個法案法條要確實執行才有實際意義,合情合理合法讓執法機關去最做大的執法
不然就可能只是擾民擾警的法條.現階段在中南部真的要強制執行這個法條.
我想基層員警應該會遭受很大的壓力.而且會警局也會受到很大的民意抗爭.

但法條通過了,執法機關確無法確實執行,
這個法條的核心價值在哪?

我們所不知道的是
這個法條推動後民眾真的都確實守法了?
還是造成了基層員警的更多困擾?

https://orz69.blogspot.com/2019/06/7-1.html


該廢!!!! 支持廢 !!!!
ERIC_XYZ wrote:
一個法案法條要確實執(恕刪)
沒有都守法!而且事故和受傷反而增加
一堆違規模人在那邊靠北說檢舉人很機歪
為什麼不檢討一下你自己為什麼要違規??
可能因為你的違規害死一條人命!!
宙王 wrote:
檢舉制已成為社會最大民怨...(恕刪)

有沒有數據?
違規才是最大民怨吧?
你何不跟違規魔人們募款做個是違規還是檢舉顧人怨的民調?
Robert.Chen wrote:
一堆違規模人在那邊靠(恕刪)
因為在台灣不違規很難!懂?
shiji03 wrote:
有沒有數據?違規才是(恕刪)
你錢多你去做啊
宙王 wrote:
你錢多你去做啊...(恕刪)

檢舉制已成為社會最大民怨
回答啊
數據哪來的?
自己感覺嗎?
宙王 wrote:
但很顯然目的沒達到卻造成一堆負面問題...(恕刪)

什麼問題?
違規魔人被檢舉導致性生活不協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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