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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小十字路口 橫向撞直行機車 對方跨越雙黃線逆向撞到我 請問肇責問題

補上資料
tsanghsin2532 wrote:
你有沒有保車體險?


謝謝前輩的指點 . 主要是沒寶車體險

修車費用我還可以先負擔 , 主要就是不太確定 到底是要等他賠償再修 還是我可以先修
依據對方的說法等一個月 我也不好意思放在車行放一個月 -.-
我也不可能一個月都沒機車騎太麻煩了
至於精神科...我在評估看看

現在在等腳傷的複診 醫生說有傷到韌帶
目前的狀態 就躺也不是 座也是不 , 怎樣都疼 這個有驗傷單跟就診紀錄 都有單據

還有對方的爸爸是說他是地方代表, 這是不是民代我就不確定了@@"

K4481 wrote:
1.人受傷的部分 有(恕刪)


這個羅列的很詳細 謝謝你

我會詳細記錄 把這些該存留的資料都留好

感謝前輩的指教 (鞠躬
tda123456 wrote:
快過六個月如果真的還(恕刪)


有的 第一次去急診時當下急診科醫師就有問發生什麼事(因為要開驗傷單)
當下就有安排他們那邊的外傷科跟骨科了 , 當下也有拍x光
昨日也先行去另外一間大醫院的骨科門診了有排時間要做檢查了


感謝大哥的指點 .

我是沒想過要對方賠我到什麼程度
幫我把車復原 因為車禍而衍生的費用賠給我即可...

希望能順利解決吧 唉.
lohengrin wrote:
有的 第一次去急診時(恕刪)


X光看不清楚 韌帶
所以最好進一步檢查
大多醫院只看骨頭
都會忘了韌帶
所以很容易沒診斷到
行走時也要注意骨骼行程是否有無異常

當時親友好像是照核磁

韌帶 無法自行修復
所以只能用移值的
需要開刀

個人覺的財損是還好
但身體上的損害就真的很難全癒
lohengrin wrote:
謝謝前輩的指點 . (恕刪)


車輛部分,你可先自行修復,但修復地點須告知對方或對方的理賠專員,免得事後跟你盧一些有的沒的。

至於無號誌的十字岔路巷道,可參考↓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行駛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lohengrin wrote:
備註 1. 橫向 義(恕刪)當下路口有一台白色自小客車停在黃線上要禮讓 ...


一切都像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有白色自小客車停在無燈號號誌的主線車道上禮讓你,卻有肇事機車不願鬆油門跨線衝撞!人啊在外走跳,生命要自己顧好,眼睛還是要放遠些,注意其後方車輛的動態,不要眼光直直15度。常見到路上一些機車騎士,像赴時辰般的加快油門衝向前,然後再下一個紅燈看到這些人,真搞不懂 ....
lohengrin wrote:
我行經義華路到義華路27巷待轉要直行 ﹝紅點處是我待轉停車的地方﹞,該小十字路口無紅綠燈,上一個義和路,與下兩個路口的澄清路處有紅綠燈號誌,我於該處"有停且有注意等義和路紅燈後",並有等橫向車先行,且有往右澄清路方向確認,橫向車是紅燈狀態(義華路澄清路口紅綠燈),並且「義華路上行駛的自小客車有於27巷口黃線前停下來理讓」後,我才緩緩直行,剛過那台禮讓的自小客車就從義華路方面迎面而來一台跨越雙黃線的逆向機車直接撞到我,當我看到他的時候就碰撞了,沒有反應時間,我車速約莫10-20,車頭行駛本來是↑方向,被撞倒後車子是180度轉彎 ↓,所幸人沒有倒地,離奇的還站著。

依你敘述
所以你是走義華路然後要左轉進義華路40巷
不直接左轉跑而到義華路27巷口待轉
這樣對嗎?

1. 依16樓所述無號誌路口支道讓幹道原則, 你有過失
因為你沒有讓幹道的車反而是要幹道的車讓你
就是因為巷口沒紅綠燈, 所以你支道你也吃虧
過失大不大看你怎麼跟對方談
2. 自小客讓你是因為他有看到你
機車撞到你是因為他沒看到你
因為機車沒有警覺前面停下來是其前方有狀況, 所以他有過失
3. 你的案子和前一個路口或下一個路口是否是紅或綠燈無關, 不必贅述
4. 對方沒受傷你確定? 如果你告對方對方的傷可能就出現了
5. 強制險是賠對方, 不是賠自己, 所以不管對方有無違規你都可以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只是若對方有違規不在理賠範圍的話, 對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代位求償, 這不關你事
相對的, 對方若有受傷你的保險公司也要賠對方
6. 承上, 強制險是賠人損, 不是財損, 只賠你人身受傷醫藥費, 你的車, 你的錶都不在理賠範圍
除非對方有第三人責任險才有賠你的財損, 若無只能對方自己掏錢賠你, 你自己跟對方喊
lohengrin wrote:
我行經義華路到義華路27巷待轉要直行 ﹝紅點處是我待轉停車的地方﹞


1. 該路口不能待轉, 這一點你就違規了,筆錄若有紀錄或是對方咬死這點你會吃虧。
2. 假設你是從巷子出來,但支線要禮讓幹線。 義華路車輛的路權比較大,你吃虧。

假設汽車前方無車,停下讓你通過
對撞你的機車來說,反而是汽車無故停在路上
而後方機車為了閃汽車,衝到對向車道後撞到你

但因為對方是跨越了雙黃線,所以但很難講
實際情況要看交通大隊鑑定
支出單據先都保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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