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ak wrote:台南檢舉達人蘇女被控(恕刪) 檢舉交通違規~檢舉違章建築~每天到處晃~到處檢舉1000件也沒關係~只要屬實即可~個人非常支持~此行善的義舉~社會就是需要這樣的人~不過濫訴~濫訴的對象還是公務人員~或是去機關單位搗亂~去侮辱他人~這就不支持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用一個極端且非常態的例子當神主牌,發文者的邏輯與判斷力已經顯露無遺。 +1我每天回家看到騎樓外紅線被停車,都會順手檢舉,之前一個屁孩機車停了一個禮拜,檢舉了5天5張都審核通過,從此就沒再看到那台車。謝謝屁孩們替國庫補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