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po8568 wrote:值班本來就是一個人為主裡面應該還有備勤人員跟主管在應該要先請同仁支援再通報主管而不是都沒做就離開值班台值班就是要堅守值班台裡面很多警槍阿!你有當過兵嗎? 警槍跟重要警用裝備有鎖不過還是可以破壞但是電腦、文件等等就不好說了
規定就是那麼死,依法懲處沒有錯,尤其軍警本身就講求"紀律"如果每個人都依照自己觀感判定對錯,那就沒紀律但人是活的,長官不也說要給予獎勵已經取得平衡點了,沒什麼好討論的救人是對的,但是本身任務重要性也要顧慮,尤其所內有重要槍械文件警員錯在擅離職守嚴重的錯誤警員幫民眾開道救命值得獎勵整件事問題出在這位25歲年輕警員臨機應變經驗不足如果時間可以倒轉,他尋求所內長官支援,也許今天可以得到嘉獎還不會被記過
30公分 wrote:記過的是哪個上級,這(恕刪) 1.軍警獎懲規定多有連坐條款,沒說不是沒處分,不過通常基層扛較多(因為實際是基層執行)倒是真的...2.駐地給它放空營本來就不對(要不然黑幫就不用走私軍火了,找人演個戲,趁沒人開輛發財車上派出所,直接幹走整軍械室裝備不是更快的無本生意),這是規定;假如小事都堅持不住,哪天要你堵截要犯,難不成說怕死就不擋,直接90度鞠躬恭送要犯離開,歡迎下次光臨?3.當然,命令是死的,人是活的,總要先窮盡一切可能,真不行才違紀,事後再來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