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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值班警為病童開道 「擅離職守」遭記過

lupo8568 wrote:
值班本來就是一個人為主
裡面應該還有備勤人員跟主管在
應該要先請同仁支援再通報主管
而不是都沒做就離開值班台
值班就是要堅守值班台
裡面很多警槍阿!
你有當過兵嗎?


警槍跟重要警用裝備有鎖不過還是可以破壞
但是電腦、文件等等就不好說了
規定就是那麼死,依法懲處沒有錯,尤其軍警本身就講求"紀律"

如果每個人都依照自己觀感判定對錯,那就沒紀律

但人是活的,長官不也說要給予獎勵

已經取得平衡點了,沒什麼好討論的

救人是對的,但是本身任務重要性也要顧慮,尤其所內有重要槍械文件

警員錯在擅離職守嚴重的錯誤

警員幫民眾開道救命值得獎勵

整件事問題出在這位25歲年輕警員臨機應變經驗不足

如果時間可以倒轉,他尋求所內長官支援,也許今天可以得到嘉獎還不會被記過
30公分 wrote:
記過的是哪個上級,這種爛主管怎麼不懲處

你希望你要找值班員警時,他因為替人開道,而找不到人的情況發生嗎?
30公分 wrote:
該檢討的是為什麼只有一個人在值班,等其他人過來人可能都已經死了,人命在你們的眼中都不重要


你乾脆說值班台應該配置一名醫生跟護士

這不就更令人興奮

fx3000 wrote:
如果時間可以倒轉,他尋求所內長官支援,也許今天可以得到嘉獎還不會被記過

現實就是通報沒獎勵,幫忙開道才會有獎勵
所以說不一定當初這位員警就是這樣想的
記過是應該的
獎賞適合理的
一碼歸一碼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假如今天是換作政府官員..........會不會不一樣!!
值勤的跑掉了
下一個來電話的還是來現場求救的怎辦
講真的出發點是沒錯
不過做法真的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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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公分 wrote:
記過的是哪個上級,這(恕刪)


1.軍警獎懲規定多有連坐條款,沒說不是沒處分,不過通常基層扛較多(因為實際是基層執行)倒是真的...

2.駐地給它放空營本來就不對(要不然黑幫就不用走私軍火了,找人演個戲,趁沒人開輛發財車上派出所,直接幹走整軍械室裝備不是更快的無本生意),這是規定;假如小事都堅持不住,哪天要你堵截要犯,難不成說怕死就不擋,直接90度鞠躬恭送要犯離開,歡迎下次光臨?

3.當然,命令是死的,人是活的,總要先窮盡一切可能,真不行才違紀,事後再來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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