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中間能"左側上下車"嗎?第 136 條行人乘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三、車未停妥,不得上下車。四、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側車門上下車。影片中該車是停在路中間,應屬"車未停妥"該路段是雙向單車道,左側下車已影響對向來車!可以再給她檢舉,看能否成案 (實在太囂張! 路不是她家的!!!)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因為沒有錄影到車前紅線 第 112 條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不得停車。四、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九、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十、不得併排停車。
前方車輛違規事實顯然比較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第 43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提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