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okawa079 wrote:所以?上次是什麼...(恕刪) 嗯?假裝看不懂?就你說的重機撞違規大車,我就是說重機經路口太快才導致喊事發生,這件事我也說黑車開太快經路口太快,標準不一樣?整段打那麼長把你臉打的紅腫,只能裝傻跳過,用一句話說我是誰帶過裝作沒有?有沒有那麼可憐阿!我是誰根本不重要,全部都只是就事論事,就事論事你辦不到?
kurokawa079 wrote:來看一下01風向基本上應該就是:兩台都違規兩台都該死啊如果今天直行車是機車那大概就是:重機不意外騎這麼快飆車想死啊阿是不會防禦駕駛啊下次不要再這樣了所以在01先檢討死人一定準沒錯而且尤其是檢討機車不管是非對錯誰違規什麼的都不用管保證拿一堆讚 不然咧
說BMW超速會被笑 人肉測速但如果科技分析起來BMW時速100 那也是違規又不是說今天大直路100%路權你就可以開到300更何況法規就規定過路口要減速慢行萬一出來的是鳴笛救護車你煞得住一堆講直行路權 卻過路口不放慢的問題酸民
判定點應該是1. 該路路口是否可左轉.2. 左轉時候 是否可以看到黑車. 看的到 那就是白車自找.如果看不到黑車而左轉 那就是黑車超速太嚴重3. 直行車的路權 還是要能應對 路口減速跟隨時裡讓任務車(如救護車 警車等) 的速度來行駛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