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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側站機車壓139線…炫技男下場栽了

長頸鹿在看你 wrote:
.......而違規部分併案舉發,最高可罰2萬4千元。.....(恕刪)


我可不可以小聲的問一下最低可罰多少啊?
去賽車場全部公共危險罪抓起來
騎速可達是在掛什麼掛啦
184件車禍 為何只奪走3條人命?
長頸鹿在看你 wrote:
有 這 麼 多?(恕刪)


真的不少哦
把北宜當賽道側掛的多到數不清,
網路搜尋照片一堆,
自從雪隧開通後,
從此不敢開車走北宜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長頸鹿在看你 wrote:
來到這條線上騎車的朋(恕刪)


到底是公共危險罪的哪一條
根本沒有規範啊
長頸鹿在看你 wrote:
▼▲馮姓男子在這個月7日騎機車奔馳在縣道139線,行經20公里處時以「脊椎側彎」外露屁股的方式壓車。(圖/莊先生授權提供)

身體掛成那樣,傾角跟後面那台差不多,厲害!

長頸鹿在看你 wrote:
彰化警方也注意到,立刻派員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追到騎士馮姓男子涉有重嫌。短短一天的時間,馮男就落網

一天後,還是穿一樣的

ryan00014875 wrote:
我可不可以小聲的問一下最低可罰多少啊?

6000元
carlo2013 wrote:
到底是公共危險罪的哪一條
根本沒有規範啊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 ...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我猜他是紅字...有沒有罪法官會去認定...不作太多評論.....
未來的GP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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