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落實權利公約 癲癇者將有條件開放考駕照

dinnerxp wrote:
沒結婚的人思維不一樣,用人也不一樣,到最後就老百姓倒楣而已


錯誤的政策~ 禍延子孫

她們都沒有子孫 欠債的欠債 錯誤政策的 .....
FemcAT wrote:
不過苦了保險公司,這種病人保險費不知道怎麼算才不會被戴上歧視"弱勢族群"的高帽喔


當然是 漲正常人的保費囉
FemcAT wrote:
不過苦了保險公司,這種病人保險費不知道怎麼算才不會被戴上歧視"弱勢族群"的高帽喔


沒有戴帽子的問題

這些有病的人( 這裡指的不限於癲癇),保費本來就是高於一般人了,甚至保險公司會直接拒保



Ja100cky wrote:
當然是 漲正常人的保費囉


正常人漲保費,是因為有些表面正常,腦袋不正常的 "正常人" 在亂出保.

癲癇駕駛又撞死1條人命 造人多人重傷了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257287 wrote:
兼顧交通安全及維護其就業、日常生活中使用交通工具之權益。詳全文


那其他人生命權益誰來維護?
沒駕照,不需要駕照的電動自行車也是可騎。很多正常人外出也是沒車靠通勤,也是能過活。
如果這次成大事件證實真的是癲癇,那這個法規應該立刻被廢,然後檢討政策制訂人(政府處理一貫模式)。
違停都微罪就算了…林佳龍搞這種政策真的很傷天害理喔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