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褚春來指出,有民眾6月在高速公路上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8分鐘內就連續被開9張單挨罰2萬7000元,讓人難以接受。我確實難接受這年頭變換車道還不打方向燈的人到底是哪來的駕照?8分鐘內9次沒打方向燈還好意思說難接受?代表根本沒打方向燈的習慣阿!
jason001007 wrote:議員褚春來指出,有民眾6月在高速公路上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8分鐘內就連續被開9張單挨罰2萬7000元,讓人難以接受。我確實難接受這年頭變換車道還不打方向燈的人到底是哪來的駕照?8分鐘內9次沒打方向燈還好意思說難接受?代表根本沒打方向燈的習慣阿! 我剛好也想點這段這位褚議員怎麼要為民喉舌也不過濾一下還好意思叫警察要好好判斷檢舉的內容高速公路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有多危險你知道嗎~褚議員8分鐘內 變換9次車道不打方向燈這種咖你也要幫忙說話討公道?你舉這種例才真讓人難以接受呀
Onfoad52 wrote:檢舉民眾應該只是輔助(恕刪) 民眾檢舉從來都沒有錢只有環保相關的才有不要再相信都市傳說了警察好好努力執行違規取締何來檢舉達人誕生?香港交通不是沒亂過,90年代雷厲風行下,現在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