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az12155 wrote:警察有打電話來跟我確認時間地點·也沒說不行 好警察,若真有開單,請您抽空寫信給署長信箱,讚美該位員警,我聽說有人檢舉大車開過亮之照明燈,結果被打槍,還不止被打槍一次,原因 : 不影響行車安全,該名員警認為,照得亮亮的,比沒照安全,您這位員警還不厭其煩地打電話給您確認檢舉細項,爛員警直接以檢舉資訊不足打槍退件,好員警一定要鼓勵他,不求寫信能記嘉獎,至少為該位員警加油打氣
awrrz wrote:這種的要開到他前面用車後記錄器拍車頭才有用,因為拖車頭跟後面斗車是不同的牌照,以前好像檢舉過這類車但沒成功(忘記警察回覆內容是啥了) 承辦員警唬你吧,我檢舉過闖紅燈的貨櫃車,只有後面的鏡頭,是OK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