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手人 wrote:因為昨晚新聞埔里鎮有...(恕刪) (賺年終的概念嗎)不用特地錄影,除非你的影片也有時間,且不會那麼明顯(總會怕被違規達人...,也懶的花時間搞他),不然照片間隔3分鐘以上即可(建議第4分鐘),前後方照片,需拍攝明顯地理位置及違規事實(如你拍攝的明顯紅線),同時符合條件即可(順便去公路總局送前檔玻璃太黑,無法透視駕駛座位動態)
健手人 wrote:燈關了!照後鏡也收了(恕刪) 這車還好,我見過更誇張的...,直接停在機車道和汽車道正中間,(2個都單線道)讓其他人玩命。我在拍照準備檢舉的時候,那個駕駛還出來嗆,然後還想打架....我的作法很直接,直接問他..."你確定要打?"(然後對方縮了,哈哈~。女友在飲料店上班,剛出社會的傻小子在我面前爽橫?!)因為我拳頭比他大太多,(而且只要他敢動手,我不只敢還手,還會動用人脈徹底搞死他。)至少小學過後,打架沒輸過人(比我壯的,至今也只見過1個。)。
健手人 wrote:燈關了!照後鏡也收了(恕刪) 這車還好,我見過更誇張的...,直接停在機車道和汽車到正中間,讓其他人玩命。我在拍照準備檢舉的時候,那個駕駛還出來嗆,然後還想打架....我的作法很直接,直接問他..."你確定要打?"(然後對方縮了,哈哈~。他女友在那飲料店上班,然後剛出社會的傻小子就在我面前爽橫?!)因為我拳頭比他大太多,(而且只要他敢動手,我不只敢還手,還會動用人脈徹底搞死他。)至少小學過後,打架沒輸過人(比我壯的,至今也只見過1個。)。
健手人 wrote:好幾天了!昨天是對面(恕刪) 要成立違規停車門檻稍高.但是要成立違規臨時停車 ,門檻極低.紅線是不准臨時停車.只要前/後各一張照片,在台北市這裡就可成案,不需要深究駕駛是否在車上.加上一小段5秒鐘影片,在台北市我提出的檢舉,不曾失敗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