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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會成功嗎?

健手人 wrote:
燈關了!照後鏡也收了(恕刪)


就跟傷害罪一樣,

你無法證明是否為重傷害罪(違停)
所以連一般傷害罪(臨停)也不成立

咱們台灣警察的邏輯
健手人 wrote:
因為昨晚新聞埔里鎮有...(恕刪)

(賺年終的概念嗎)
不用特地錄影,除非你的影片也有時間,且不會那麼明顯(總會怕被違規達人...,也懶的花時間搞他),不然照片間隔3分鐘以上即可(建議第4分鐘),前後方照片,需拍攝明顯地理位置及違規事實(如你拍攝的明顯紅線),同時符合條件即可

(順便去公路總局送前檔玻璃太黑,無法透視駕駛座位動態)
myhope wrote:
建議你可以另外檢舉沒...(恕刪)

無罪推定,所以你這方法完全沒用
健手人 wrote:
好幾天了!昨天是對面...(恕刪)

慣犯的話,樓主可以直接打給交通大隊來拖吊。
賓士:我為國庫增收入,我驕傲!!
健手人 wrote:
燈關了!照後鏡也收了(恕刪)

這車還好,
我見過更誇張的...,
直接停在機車道和汽車道正中間,
(2個都單線道)
讓其他人玩命。

我在拍照準備檢舉的時候,
那個駕駛還出來嗆,
然後還想打架....

我的作法很直接,
直接問他..."你確定要打?"
(然後對方縮了,哈哈~。女友在飲料店上班,剛出社會的傻小子在我面前爽橫?!)
因為我拳頭比他大太多,
(而且只要他敢動手,我不只敢還手,還會動用人脈徹底搞死他。)
至少小學過後,
打架沒輸過人(比我壯的,至今也只見過1個。)。
健手人 wrote:
燈關了!照後鏡也收了(恕刪)

這車還好,
我見過更誇張的...,
直接停在機車道和汽車到正中間,
讓其他人玩命。

我在拍照準備檢舉的時候,
那個駕駛還出來嗆,
然後還想打架....

我的作法很直接,
直接問他..."你確定要打?"
(然後對方縮了,哈哈~。他女友在那飲料店上班,然後剛出社會的傻小子就在我面前爽橫?!)
因為我拳頭比他大太多,
(而且只要他敢動手,我不只敢還手,還會動用人脈徹底搞死他。)
至少小學過後,
打架沒輸過人(比我壯的,至今也只見過1個。)。
健手人 wrote:
好幾天了!昨天是對面(恕刪)

要成立違規停車門檻稍高.

但是要成立違規臨時停車 ,門檻極低.

紅線是不准臨時停車.
只要前/後各一張照片,在台北市這裡就可成案,
不需要深究駕駛是否在車上.

加上一小段5秒鐘影片,在台北市我提出的檢舉,
不曾失敗過.
我半夜只被拍到一張車牌和紅線就被開了,這張還開不了嗎?
Jack 你好棒 wrote:

不行,

善盡舉證...(恕刪)


當然希望可以一次讓對方領到罰單,但事實上是有難度。

所以才會用非A即B的邏輯去讓承辦人開單,除非還能出現車子不是行進中也不是靜止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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