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t wrote:再飆阿,再快阿,機車飆再快再猛,撞到不管誰錯誰對,自己都不划算,更重要還要不死才能拿到對方的賠償,才有命可花阿,機車騎士有一天也有可能買車(恕刪) 看到機車先嗆對方超速就贏了是吧!還有,你以為路上騎機車的都是暫時還沒買車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