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奶微糖微冰 wrote:行人也開,那就公平多了應該還要再加一條,行人行走於斑馬線過路口時不得使用手機車輛行駛時不能使用手機,行人走路通過路口也不能使用手機會比較公平一些 行人撞得死人嗎??汽車低頭滑手機,一定會撞死人。你所謂的公平,真公平
在台北市的大型路口,行人闖紅燈不會比汽機車不禮讓行人少,卻不見警察取締。大型路口,例如復興南路往北,在和平東路口,綠燈時,車輛直行和右轉,右轉車會遇上斑馬線上綠燈過馬路的行人,絕大多數都會禮讓但斑馬線上的行人專用燈號紅燈時,行人應該要停下,讓右轉車可以右轉但很多行人無視,繼續闖紅燈過馬路,造成綠燈右轉車輛遲遲無法右轉這情況,普遍存在於行人專用號誌綠燈秒數較車用綠燈秒數為短的路口警察也應嚴加取締!
請輸入30個字 wrote:行人撞得死人嗎??汽車低頭滑手機,一定會撞死人。你所謂的公平,真公平 行人撞不死人阿,但行人不看路有可能被撞死你走路低頭滑手機也可以注意路況?小時候老師有沒有教你走路要看路,過馬路要停看聽?真是莫名其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