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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12歲男童闖紅燈穿越馬路收300元罰單家長po網抱怨

小時候不教,等長大定型了,再教就來不及了....
醜陋無恥
狼0223 wrote:
24日下午一點半男童(恕刪)

開得好,這家長應該要感謝警察幫他管教小孩,看來被開這張罰單他兒子很有感,這樣才會記住。
White bear wrote:
開得好,這家長應該要(恕刪)


我家長也會感謝警察救我小孩

相對的我小孩闖紅燈就要他自行接受後果

我也不希望我家人造成別人受傷或家庭破碎

這根本不用討論吧 現在是錯的可以坳成對的?
罰單絕對會比勸導有效得多,付錢才會心痛,才能記取教訓。
因為行人在馬路上是"無敵大"
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被撞
行人無則
撞人的車輛 管你是有沒有路權 有沒有遵守交通規則 都是你的措 你沒有因注意而未注意 就是你錯
台灣的法規就是這樣教人的~~
這樣也找的到人才是厲害,不像車子有車號,人過馬路違規竟然可找到,光找這個的成本不知是否超過300元了
這表示全國教育失敗
教改教出這樣
教育部該檢討
hu4852 wrote:
這樣也找的到人才是厲害,不像車子有車號,人過馬路違規竟然可找到,光找這個的成本不知是否超過300元了

行人違規被開罰單,一定都是警察當場開的。
酒駕罰了都不會怕了,更何況闖紅燈只是警告的話下次當然繼續闖,這種家長真是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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