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夢蘭1 wrote:請問這要用那條檢舉違(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