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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停車有違規嗎?

White bear wrote:
這張照片裏我看到的就(恕刪)


有些警察眼睛不好又不看醫生...很難搞的
神我人 wrote:
槽化線別說停了,連行駛、跨越都要吃單了。(恕刪)


蠻誇張的,跨越都違規了還直接停在上面.
誠如上面說的,直接寫違停槽化線即可.
另外樓主的照片沒有日期時間,可能不會成案.
怎麼看都違規吧
這絕對違規的吧
在基隆這樣不算 ,歡迎來基隆,亂停都沒有人理你,警察都會假裝沒看到喔!
愛夢蘭1 wrote:
請問這要用那條檢舉違(恕刪)

違規
愛夢蘭1 wrote:
請問這要用那條檢舉違(恕刪)


有喔!! 而且是重點拖吊位置....跟消防栓旁一樣...
jel123456777 wrote:
在基隆這樣不算 ,歡(恕刪)


來台南啦,紅線可臨停上下客,貨
愛夢蘭1 wrote:
請問這要用那條檢舉違(恕刪)


當然算
愛夢蘭1 wrote:
請問這要用那條檢舉違(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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