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u0315 wrote:
我有說你囉嗦嗎?我說(恕刪)
1.我在01至少打了四百萬字,
我猜測 就算五十位你,一起聯手 也打沒我快。
所以我們不要在沒意義的文字上爭了。
2.
一件事的產生 你們應該第一時間就把所有重點都想透
及如何去反轉這一切 甚至爭取到自身該有的保障
在那邊全民公審有意義嗎?
該有的證據先掌握 再看後續要追究到什麼程度。
(假設是刻意 人為。)
又假如不是刻意,面對一樣的事 該如何處理 才完美。
3. 還有這種小事情,理論上 本來就不該耗你 耗我的時間。
我們的時間是該用於更有意義的事上。
4.跟你們這位很愛講的聊下來, 依我個人觀點
是深深覺得 很多細微之處 你們平時一定常看見的
根本連這些最基本的狀態也無法掌握。 (加油站的攝影機 及攝影機品質)
甚至你們認為那事主是刻意這樣做
又期待事主拿出對自己不利的證據來公佈。 <=== 我實在被你們嚇到吃手手!
=
我只是心情不好 刻意跟你們抬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