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hoho2099 wrote:汽機車停在停車格才是(恕刪) 主動給路邊亂停的汽車開單,一台就給該名員警100~300元那違停應該是會大量減少,基層警察的生活也會大幅改善現在台灣就是有人檢舉才來掃一下沒人檢舉,一堆執法人員看到 也當沒看到有好處的話,可能看到違停眼睛就亮了
藍山丘 wrote:停車位也只是在家的時候能停,若出門吃飯/辦事/購物/接送,附近又沒停車場或車位都滿了怎麼辦?政府應該要想辦法提供更多停車空間,並且在熱門上下車地區的適當地點取消部分車位或紅線改為黃線,強硬執法以現在的環境來說只是擾民罷了。 最少回家要有位置停才不會半夜回家一下坡就來個紅線停車要開個出門還要左閃右讓才能出門...有時半夜要出門才發現門口附近有車出不去明明手腳沒力要出門門口還有超重的電動機車要移開工作附近有台老車四處停佔車位,但車主每天開新車出門要不要拍給你看自己有車庫自己倒楣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