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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花時間在爭執待不待轉上 直接檢舉4輪垃圾車為第一要務

同意,這次「公民活動」裡面帶風向的味道太濃了
我才不會上當去當臨演
要爭路權就是要先讓大家瞧瞧四輪社會觀感有多優良
真的危險的是違停車>待撞區
直接左轉就只是為了方便
但上下班左轉車道太塞時
大家又會想跑去二段式快速通關
「臨時併排停車(罰六百)」要錄三分鐘,請問您真的在後方錄三分鐘嗎?

「違規臨停(罰三百)」沒錄到駕駛座無人,台中幾乎不會過件……


請問您只後前、後兩張照片就能過件,是用哪一條檢舉?

謝謝。
你這樣二輪的也要緊張了。
1. 我記得沒法條規定(或其實是台中市某些官們自行解讀?) 臨時併排 要(被)錄滿3分鐘 (有錯請指正)

2. 台中是 "化外之區" 吧 (印象中 "翻轉大台中XX..."之類的FB社團比翻轉大高雄 不知名吧 )

3. 檢舉違停時我都有附前後鏡頭的影片 不是只有照片 ; 又如
前鏡頭 https://streamable.com/f4skfg
後鏡頭 https://streamable.com/0nro91

f814030 wrote:
「臨時併排停車(罰六...(恕刪)
申請釋憲好讓民眾不能檢舉牠違規? 牠不如去給狗幹!
停得太囂張的,檢舉的好
垃圾不分輪數~看到違規一樣通通檢舉
第一第二張照片,二輪的是不是也違停?
有沒有起檢舉下去?
垃圾車不分輪,不要強調幾輪幾輪好嗎?
不過還是讚揚一下樓主
dylan_fjshih wrote:
2輪的騎士們您自己若...(恕刪)

請問為了交通順暢安全 您提供的行車記錄器截圖內有多輛機車違停是否有一併送件檢舉呢
也是花時間,不過這種撿垃圾維護環境的行為,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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