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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殺人

未保持安全距離,到底有什麼好長篇大論的?
教樓主一招
第三責任險買很高
2000萬的死亡賠償(幾千元吧)
多買幾家

下次遇到故意急煞
直接不要煞車 組合上去
上法院 拿出故意急煞的影片
贏了沒事
輸了保險賠
hello
紫色小布布 wrote:
熱血跑山

熱血跑山飆車壓車 = 合法自殺+殺人

有錢買車改車,沒錢裝行車紀錄器?

搞不好前車騎士是因為討厭飆車仔,故意急煞 為民除害
看完我........覺得如果標準國際認證 賽車場上的車禍,死亡意外。這要算誰的
可惜沒有判決文可以參考
要不然比較知道前因後果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重點應該是5581
不是MHT
還有是什麼車型,顏色

這是所謂的X隊友嗎?
無法警惕人的文,乾脆別發了?
紫色小布布 wrote:
又是一起前車急殺害後(恕刪)


真會編故事....
基本上很多恐龍法官我認同
但我相信還是有很多人會看證據辦事

死者為大無限上綱是我不希望看見的
還是大車讓小車
等等的一些台灣舊時代的規定有待修法之外

就以你說的情況來說,我不認為是你說的那樣

假設有行車記錄器,有影片的情況下

要如何舉證前車是"刻意的使用這招來合法殺人"?

我相信大多數的影片出來的話

只會是100%後車全責(未保持安全距離)

或是7:3、6:4的雙方皆有責任的

"正常"的道路行車情況下
如果有保持安全距離
即使對方"惡意急煞",理應也不太可能橦上,就算橦上也會因為有保持安全距離
大大減低了傷亡的情況

所以99%的情況下
就是後車車速不慢+未保持安全距離
再碰上"惡意急煞(即使非惡意急煞)"通常就是兇多吉少

要我套用一句比較沒口德的網路鍵盤道德魔人來說

活該!3好+1好!

我自己就很車在路上,搞不懂後車這麼貼我屁股作什麼?
然後我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還常被後車b


紫色小布布 wrote:
以下簡稱車友為A;急煞哥為B
我跟車在A的後面,
B在A的前面,

針對這點就ok了
為何你沒跟著橦上去?

不就是因為你有保持與你朋友的車之間的安全距離
不然你看看高速度路這種相對車速快的地點即使有保持安全距離
一橦通常就是2、3台起跳
照你的說詞,你也應該受急煞哥之害也跟著追橦你朋友不是嗎?

能橦到把命也丟了,急煞哥車損或人傷難到沒有?
就算人沒害,能橦死人我想急煞哥的車也要大修了吧?
我不相信有人會為了冒自己也要受傷財損的風險故意為之
就算是仇人要搞事也不會搞這種吃力不討好還不一定能成功的方式
此生有電影可看,今生就沒有遺憾!
超速 。危險駕駛行為。 都請自已負責。

不要覺得整條路都你家的。

人生沒有後悔藥。 永遠都是別人錯。
紫色小布布 wrote:
又是一起前車急殺害後(恕刪)


保持安全車距
遵守交通規則
車速不快
你管人家怎麼陷害也不會中招

就是自己不守法飆車
才會追撞前車🙄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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