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酒駕罰三萬都無法扼止酒駕了,三萬已經是40%人整個月的收入了
無照就算比照酒駕來罰,也不會讓無照消失
因為處罰重不重,不單是金額的問題。要有其他相應的處罰才會有效
臺灣應該引入交通裁罰法庭,要有專責的法官,幾個比較重大的違規(譬如酒駕、危險駕車、無照、違停慣犯...)
警察開了罰單以後,不是交錢了事,要讓違規人到法庭聽判,跟法官好好解釋一下你為什麼不遵守規則?
法官視個案狀況決定處罰內容,處罰彈性要開大一點,除了罰鍰外,還要能判拘役(可不易科罰金)、社區服務甚至沒入車輛等處分,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必須一起出庭聽判
法官要有足夠的時間好好跟當事人"聊"到底怎麼了? 所以可能每一個行政區甚至每幾個里就要有一個以上的交通裁決法庭,不用擔心法庭的運作成本,以台灣的罰單量,交通罰單的收入要支應這些法庭開銷肯定綽綽有餘,
如果罰單量降低了,就把裁決法庭逐步減少,變成一個行政區一兩個,最後變成一個縣市一兩個(希望有這天)
現在的小孩是不是愈來愈草莓族,車也不會騎了。還是安全帽戴太多,阻礙了感官,腦子都戴傻了?
感覺自從 強制安全帽、二段左轉、禁行機車道...之後,機車的車禍數量就爆增。交通部網站的歷年事故資料庫查詢結果也是如此。
如果頭上空空的,一定有感覺機車是肉包鐵,會特別小心,防衛駕駛,因為摔下去不得了的,無論如何也不能摔。
但是戴了安全帽後(尤其不是瓜皮的),腦中產生了錯覺,有了強烈包覆的「偽安全感」,忘了騎車是肉包鐵,誤以為是披了戰甲,好像偶而摔一摔也無所謂,護甲頭盔會保護他?所以就失去了防備心,在一瞬決策時傾向力拼,而不是退縮,於是事故案件就爆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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