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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什麼法條檢舉?

這社會就是不適任駕駛太多.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騎在中線車道 突然左轉 內車道都死的 方向燈最大就對了

PS.內車道禁行機車 他又沒騎內車道.只是你沒拍到左轉動態罷了.就可舉發未依規定左轉
joe185 wrote:
意思是要分兩條檢舉嗎(恕刪)
48條之4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hoba wrote:
你當對面路口那四個大...(恕刪)

下一個路口有禁行機車,不代表上一個路口一定有禁行機車
路口沒看到待撞區的格子及沒有萬惡的藍色待轉標誌,所以可以正常的靠左左轉
(但這機車違規了佔用直行車道左轉而已)
hoba wrote:
你當對面路口那四個大字是塑膠?
內側車道有禁行機車字樣的路口除非有特別標示
否則都要待轉的,不然怎麼左轉,從中線?


預知未來事件?
拿下一個路口的標示來推論過去的道路?
是否2段式要看這個路口有沒有號誌標示牌
不是看下個路口的塑膠
截圖裡的路口沒有機車待轉區
要怎麼達成2段式?
貼影片上來吧!光這幾張照片的證據力都不足以成案。
直接~未依燈號行駛+機車穿越行人斑馬線...反正警察只會罰600元!!
林朝洋 wrote:
天氣晴朗未下雨,而穿雨衣,檔住視線


正解~~
引用哪一個法條開罰是警察的權責,

你只要提供詳細資料就好。

為什麼一堆人還是搞不清楚。

然後提供了一堆他認為被檢舉人應該受罰的法條,
承辦警員要是沒這樣罰的話,就開罵!!
真是敗給他了。
討厭討厭爛貨2.0
禁行機車跟外線道左轉都不會過,因為沒拍到他壓在禁行機車字樣上,也沒有拍到他跨越車道線,

48-6的轉彎車不讓直行車,運氣運氣,在他切到路口中間後,樓主如果直接繞過他繼續往前開,沒停著拍到他完成整個左轉彎的過程,那高機率不會過......警察會說他可能單純切進去再切出來,不是轉彎......

joe185 wrote:
意思是要分兩條檢舉嗎(恕刪)

你可以分兩件,分別上傳檢舉.
是否開單,留給員警去決定,你盡了好國民的義務.

還有,任何車輛都不應該在斑馬線上行駛.
看照片來說,他有一段是在斑馬線上騎乘.

你提出檢舉,你並不一定要確知違規事項.
雖然APP是有內建一些民眾經常檢舉的違規項目供你點選,
但不是一定要選.

如果在台北市,我會直接在檢舉APP/網路平台上之違規事項欄位,
點選 "其他",接著在下方文字框格裡面直接描述 "機車行駛於斑馬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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