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最惡砂石車 wrote:還有個問題明明沒有要(恕刪) 還有一種是在國道上有打方向燈也真的要切但都不用看旁邊車道有沒有車就要一路幹過去的是這樣幹的車還很多的遠低於最高速限龜車駕駛永遠覺得慢就是安全所以都不用看路....出事了一定都是別人開太快的錯
jcyao wrote:在車主手冊裡都會告知,方向燈具備兩段式設計,第一段是讓後方車輛知道自己的車準備超車,會先閃三下示意 請樓主拿出車主手冊證明所述!誰教你超車用的? 還是你只是刷新聞?我的車主手冊裡就寫是變換車道之用
Mercedes-Benz USA的說明:「The turn signal flashes three times. This is convenient for changing lane.」。那個就是變換車道用的,不是讓後方車輛知道自己的車準備超車用的(新聞是否有散布假消息之嫌?),歐洲不用打滿(結果交通安全還是比臺灣優良)。包含有速限之路段:如3:46的Mercedes-Benz E-Class:其他的案例可以自行尋找:英國:閃3下看不到?5:11別人閃3下但其變換車道有保持安全距離:甚麼事都沒發生。5:42別人閃2下就知道其要變換車道,閃燈示警。好危險?看不出來。
pcian wrote:請樓主拿出車主手冊證...(恕刪) 第一段就是變換車道用的,原廠設定可以選擇三/五/七下,看個人駕駛習慣,不過我覺得原廠應該要預設五下,比較符合多數人的換車道行為,我交車當天就自己改為五下了。那種只能三下不能改設定的應該要召回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