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Lau wrote:你覺得可以就可以提告(恕刪) 還請你看清楚來龍去脈我沒有覺得可以不可以 也沒有扯權利不權利我說了我是一個普通民眾 政府的公務人員告訴我怎樣做比較有利我就去執行 因為我想要解決然後我去警局 吃了軟釘子 我也沒有強硬要求提告諮詢完之後也是直接放棄提告 然後直接去法院而已不是嗎因為我只是要解決我的問題 不是要去製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