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國道這種情況有無違規

cutiswang wrote:
影片的感受與實際的臨(恕刪)


這樣開車離被收走也不遠了,先不要跟生命已走到盡頭的人計較,至少你沒事
潘。布魯克 wrote:
也還沒壓到槽化線

影片20秒有壓到槽化線哦
要是再近一點,車牌清楚就可以檢舉下去了
這肯定是違規的,但...無法舉發呀!
你只能期盼標嚴格標準化下去換算車速為科學根據法立法,專由員警門針對一些超速肇事以及誇張不當駕駛進行測量換算開罰,有效達成反正你又不能舉證我這些說法雖說不能仔細對於嚴重車速落差的很容易達成取締!
放慢看有壓到槽化線哦
原始檔案可以辨識車牌的話檢舉看看
要有清楚車牌,然後輪子壓到槽化線上.

個人覺得要舉證的話,難度不低.
有拍到車牌沒? 沒拍到車牌

下匝道車輛,要在匝道出口前300公尺,行駛到最外側車道,不能從出口插入。

(也就是要在路邊告示 100 / 200/ 300/ 之前就切到最外側)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一項四款規定: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罰新台幣三千元。
這三條都可以送送看

1. 行駛槽化線
2. 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3. 汽車下匝道時未依序排隊、插隊

但會不會過看員警心情
先看看影片中有沒有清楚的車牌吧,

不用說風涼話看警察心情開罰.

就說有人都用鍵盤滑鼠來檢舉.

沒證又據的,只好牽拖看警察心情.
版主開得有夠慢

感覺全部都比你快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